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G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6, 2021

55816_rns_2021-11-26_4ee78da2-b686-47f8-989e-f576fcfbdbc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船重工 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4,9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41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057,235.84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362,364.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1日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6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共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截至20211031 日,
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未使用金额

1

彩色墨粉项目 11,500.00 0.90 11,499.10
黑色墨粉项目 1,981.00 1,397.99 583.01
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 5,062.00 1,344.30 3,717.70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5,800.00 5.39 5,794.61
补充流动资金 5,993.24 5,993.24 -
总计 30,336.24 8,741.82 21,594.42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36.24万元,累计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741.82万元,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1,594.42万元。由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 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一年期LPR利率3.85%计算,12个月预计可节约 财务费用308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2、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 作,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没 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且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了股东的利益。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利佳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