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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Mar 1, 2023
55816_rns_2023-03-01_e7873bd4-7f51-4be4-8c14-5c17e696666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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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船重工汉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 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由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决策有效,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经审阅苏电礼先生、 李安洲先生、杨旭东先生、申其林先生、王冬雪女士、李欢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或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聘任苏电礼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安洲先生、杨旭东先生、申其林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冬雪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李 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壮志、许江涛、李文昌 2023 年3 月1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壮志 许江涛 李文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