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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Oct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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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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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仔细 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汉光耗材产业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 北省邯郸市开发区尚壁东街8 号的汉光耗材产业园,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 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并同意提交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 整投资总额和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 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京、冷欣新、吴壮志 2022 年10 月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丽京 冷欣新 吴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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