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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55816_rns_2021-04-21_e200f91d-92be-481f-92eb-78529b01254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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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经在事前得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1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已经在事前得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 在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京、冷欣新、吴壮志 2021 年4 月9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丽京 冷欣新 吴壮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