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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Mar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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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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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的有关要求,结合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中船汉光”)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 的执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 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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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 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 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 位及业务和事项。

1、内部控制评价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船汉光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邯 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汉光(福州)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内部控制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等主要控制环境,以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物资 采购与付款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销售与收款 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控制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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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 公司管理层,依法分别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 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运行正常。公司已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同时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均制 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 系,为公司研发、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提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 作用。

公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公司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 理部、财务部、质量部、运行保障部、OPC 鼓事业部、墨粉事业部、 精工事业部、信息安全事业部等部门。各部门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 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总经理/管理层下达的业务目标,进行各 自的业务活动。公司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激励。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 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墨粉的研发、生产、销售。设立控股子公司汉 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办公设备、耗材的批发、销 售。子公司在公司的指导下建立了全面的财务制度,其经营运作、财 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需接受公司审计部的统一监督。 2.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 全状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 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和实施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 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 务。

4.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公正诚信、 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强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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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意识。

  • (三)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 (1)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 和舞弊行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 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如将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各项 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 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 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等采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 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转 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额由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产使用管理工 作体系,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定期财产 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做到账实相符。并且将具 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行明确,保障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4)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 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 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 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 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并建立了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目前已制定并执行的 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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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中船重工汉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制度(试行)》、《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办法(试 行)》、《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开支暂行规定》、《中 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物价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试行)》 等。这些财务会计制度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 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舞弊和堵塞漏洞提供了有力保证。

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 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内部稽核控制(监督)

公司实行了内部监督稽查与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 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资产保护等 进行监督、审计,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提出纠正、处理违规 的意见。

  1. 重点控制活动 (1)对外投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实行重 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投资项目的调研、评估、立项、项目审定、 投后管理、转让与回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

(2)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 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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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物资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不同业务的采购流程,完善了采购 业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申请、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验收、 付款、对账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 理采购业务。

(4)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严格按照公司预算,合理确定筹资规模 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 本;根据公司经营活动、业务开展需要、项目进度、用款特点等,及 时编制资金计划,有效配置公司资源。 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以 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5)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申请、验 收入库、折旧与摊销、维护和报废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定期对 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 实相符。

(6)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公司制定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对合同立项、审查会签、履行、变更、终止等建立了全过程的管理流 程,实行必要的集中控制、分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管理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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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销售与收款

公司结合不同业务的销售特点,通过对客户资料管理、销售价格 管理、销售合同管理、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销售计划管理、订单管 理等,制定了较为可行的销售政策及销售流程。公司在定价原则、信 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8)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 法》,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核、执行、控制等各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具 体要求,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 水平的重要途径。公司将继续完善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 更大效用。

(9)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 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 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应的程序和保密措施,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 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成立了证券办公室,负 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的沟通,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 息披露的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种信息并及 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 未发生泄密事件和内幕交易行为;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没有出现推 迟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 设立有投资者专线,并逐步规范公司对外接待等活动,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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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

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合并报表利润总
缺陷影响≥5% 5%>缺陷影响≥1% 缺陷影响<1%
合并报表总资产 缺陷影响≥1% 1%>缺陷影响≥0.5% 缺陷影响<0.5%
  • 以利润总额和总资产孰低的原则确定重要性水平。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①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执行。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 ②关键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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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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