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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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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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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船重工 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2019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约定“在目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至2021年,公司预计每年拟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 上限为300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房屋租赁、水电费及其他等。预计每年向关联 方销售的金额上限为300万元,主要销售内容为信息安全复印机及相关产品。”
二、本次拟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公 司拟调整2021年度与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 “汉光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不含汉光 重工,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 化学所”)的关联交易金额。
2020年10月,公司与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威”) 共同出资设立汉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光福州”),作为复 印机、打印机等产品销售平台,以加快发展办公信息化设备产业。公司为汉光福 州的控股股东,福建科威和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智联”) 为新增的两个关联方企业。2021年汉光福州预计从福建科威和嘉智联采购复印机 等产品,以及接受相关的技术服务并向福建科威销售安全增强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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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上年发 生金额 |
|---|---|---|---|---|---|
| 向关联人采购 原材料 |
汉光重工 | 电路板、口罩等 | 市场价格 | 67.00 | 13.82 |
| 中船重工集团 |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 耗品 |
市场价格 | 322.00 | 13.01 | |
| 福建科威 | 复印机 | 市场价格 | 500.00 | ||
| 嘉智联 | 复印机 | 市场价格 | 500.00 | ||
| 小计 | 1,389.00 | 26.83 | |||
| 向关联人采购 燃料和动力 |
汉光重工 | 水电费等 | 市场价格 | 85.00 | 57.25 |
| 向关联人销售 燃料和动力 |
汉光重工 | 水电费等 | 市场价格 | 100.00 | |
|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
中船重工集团 | 安全增强复印机 | 市场价格 | 1,000.00 | 447.62 |
| 福建科威 | 安全增强复印机 | 市场价格 | 500.00 | 45.13 | |
| 汉光重工 | 安全增强复印机 | 市场价格 | 100.00 | 73.63 | |
| 小计 | 1,600.00 | 566.38 | |||
| 向关联人提供 劳务 |
中船重工集团 | 精密加工服务 | 市场价格 | 600.00 | 7.28 |
| 汉光重工 | 精密加工服务 | 市场价格 | 326.55 | ||
| 化学所 | 技术服务 | 市场价格 | 7.03 | ||
| 小计 | 600.00 | 340.86 | |||
| 接受关联人提 供的劳务 |
福建科威 | 技术服务 | 市场价格 | 30.00 | 3.74 |
| 化学所 | 技术服务 | 参照市场 价格双方 共同商定 |
60.00 | 60.00 | |
| 中船重工集团 | 技术服务 | 市场价格 | 5.00 | 21.55 |
|
| 小计 | 95.00 | 85.29 | |||
| 向关联人租赁 房屋 |
汉光重工 | 租赁厂房等 | 参照市场 价格双方 共同商定 |
300.00 | 186.36 |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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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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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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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孟军
注册资本:37,93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和谐大街8号
主营业务:汉光重工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涵盖光学惯性器件、视觉感 知、能源装备、新材料、轻工装备、特种装备等领域。
2020年末拥有总资产395,045万元,净资产182,588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收 入206,542万元,实现净利润19,082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汉光重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3、履约能力分析
汉光重工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6,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主营业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 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于1999年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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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船重工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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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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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
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张德清
注册资本:11,22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业务范围:研究化学理论,促进科技发展,化学及相关学科研究,相关学历 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博士后培养、相关咨询与样品测试服务, 《化学通报》、《高分子学报》、《高分子通报》和《高分子科学》(英文版)出版
-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科院化学所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科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强
注册资本:1,0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四层R486室
业务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 设备及耗材、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用品、印刷机械、安防产品、家用电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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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器材、预包装食品、涂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厨房用 具、日用杂货、家用试听装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户外装备、照机器材、灯具、 室内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办公设备、计算机维 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对外贸易
福建科威2020年末拥有总资产3,812万元,净资产1,304万元,2020年实现销 售收入23,216万元,实现净利润1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科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汉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光福州”)参股股东,其持股比例为49%,属于汉光福州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科威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智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远强
注册资本:2,09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9层06 室
业务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办公用机械制造;办公设备及耗 材、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用品、印刷机械、安防产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其他办公设备维修;租赁和商务服务;会展会议服务
嘉智联2020年末拥有总资产3,307万元,净资产2,848万元,2020年实现销售 收入9,957 万元,实现净利润12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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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嘉智联与福建科威的控股股东均为王远强先生,为汉光福州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嘉智联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易过程中,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 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 签署。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 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巩固和 扩大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 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 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21年4月21日,中船汉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 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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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 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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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利佳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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