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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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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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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船 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中船汉光《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船汉光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船汉光以及子公司邯郸汉光办公自动 化耗材有限公司和汉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 内部审计、 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主要控制环境,以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 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 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控制活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下的投资风险和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下的市场竞争风险、价格变动风险 和营销风险;财务风险下的成本费用风险;运营风险下的安全环保风险、人力资 源风险和执行力风险;法律风险下的合规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 、公司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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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的管理架框体系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总经理及管理层、证券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审计部等各职能部门,明确规 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 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研发、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的提高发挥了至关 重要的作用。

公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公司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部、财务 部、质量部、运行保障部、OPC 鼓事业部、墨粉事业部、精工事业部、信息安全 事业部等部门。各部门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总经理 /管理层下达的业务目标,进行各自的业务活动。公司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 进行考核和激励。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 专业从事墨粉的研发、生产、销售。设立控股子公司汉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专业从事办公设备耗材的批发、销售。子公司在公司的指导下建立了全面 的财务制度,其经营运作、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需接受公司审计 部的统一监督。

2 、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全状况以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和实施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 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4 、企业文化

公司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公正诚信、爱岗敬业、 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5 、对外投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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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 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投资项目的 调研、评估、立项、项目审定、投后管理、转让与回收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

6 、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 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权益。

7 、对外担保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按照《担保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其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 事长、总经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 任追究机制,严格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8 、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严格按照公司预算,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 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司经营活动、 业务开展需要、项目进度、用款特点等,及时编制资金计划,有效配置公司资源。

9 、采购与付款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不同业务的采购流程,完善了采购业务相关管 理制度,明确采购申请、供应商筛选、合同签订、验收、付款、对账等环节的职 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10 、销售与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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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不同业务的销售特点,通过对客户资料管理、销售价格管理、销售 合同管理、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销售计划管理、订单管理等,制定了较为可行 的销售政策及销售流程。公司在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 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各环节的控制措施能被 有效地执行。

11 、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申请、验收入库、折 旧与摊销、维护和报废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 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12 、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 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3 、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核、执行、控制等各部 门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分析。全面预算管理 贯穿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 的重要途径。公司将继续完善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效用。

14 、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制 定了《印章管理制度》,对合同立项、审查会签、履行、变更、终止等建立了全 过程的管理流程,实行必要的集中控制、分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管理相结合的 管理体制。

15 、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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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信息 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应的程 序和保密措施,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 公司成立了证券办公室,负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的沟通,实施信息披 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种信息 并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未发 生泄密事件和内幕交易行为;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没有出现推迟情况;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按照《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设立有投资者专线,并逐步规范公司对 外接待等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 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 要 程 度
项 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缺陷影响≥5% 5%>缺陷影响≥1% 缺陷影响<1%
合并报表总资产 缺陷影响≥1% 1%>缺陷影响≥0.5% 缺陷影响<0.5%

以利润总额和总资产孰低的原则确定重要性水平。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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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 评价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关键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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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594 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 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 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 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 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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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利佳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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