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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 Annual Report 2016
Nov 9, 2016
52182_rns_2016-11-09_f98b9c92-1723-4e17-849b-403c1693d11a.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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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
(股票代碼 2702)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 279號 話: $(07)241-0123$ 電
$\sim$ ] $\sim$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 項 | $\mathsf B$ | 頁 | 次 | ||
|---|---|---|---|---|---|
| 封面 | $\mathbf{1}$ | ||||
| 目錄 | $2 - 3$ | ||||
| 三、 | 聲明書 | $\overline{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9$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10 - 11$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2 | |||
| $\pm$ $\cdot$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3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4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5 - 51$ | |||
| $(-)$ | 公司沿革 | 15 | |||
| $(\equiv)$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5 | |||
| $(\equiv)$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5 - 18$ | |||
| $(\mathbf{m})$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8 - 26$ | |||
| $(\mathfrak{L})$ |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6 | |||
| (六)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7 - 42$ | |||
| $(\pm)$ | 關係人交易 | 42 | |||
| $(\wedge)$ | 質押之資產 | 43 |
$\sim$
| 項 | 目 | 頁 次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3 - 44$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44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4 | |
| (十二)其他 | $44 - 48$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48 - 49$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9 - 51$ |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0}^{\infty}\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pi}}\right)^{2}d\mu\,d\mu\,d\mu\,d\mu\,d\mu\,d\mu\,d\mu\,d\mu\$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 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6) 財審報字第16004162號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杳核意見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華園飯店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 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園飯店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 狀況, 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華園飯店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 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華園飯店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 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企業併購交易
事項說明
華園飯店集團於民國 105年7月12日以現金新台幣1,072,593 仟元購入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飯店。華園飯店集團之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之會計處理,相關說 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二十四);此項收購價格分攤係以管理階層委由外部專家 進行價格分攤報告為評估依據,衡量並分攤收購價格於所取得被收購公司可辨認之資 產,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二十二)企業合併。

因收購價格分攤涉及管理階層之重要估計,且本年度併購交易金額重大,因此,本會 計師將企業併購交易列為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如下:
-
- 瞭解及評估華園飯店集團投資交易之內部控制程序,並檢視董事會相關文件,確認 此投資案業已依相關程序執行。
-
- 覆核併購交易合約及抽核支付價款憑證以驗證併購所發生之成本,並確認財務資訊 揭露之完整性。
-
- 取得併購案之價格分攤報告,評估外部專家的獨立性,並覆核所採用之原始資料及 所作之主要假設一各項預計成長率及折現率等參數,以評估其收購價格分攤之合理 性,包含下列程序:
- 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與歷史結果及經濟環境比較,以評估其合理性。
- 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市場中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評估其合理性。
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無形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無 形資產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無形 資產之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六)無形資產。
華園飯店集團截至民國105年12月31日之無形資產金額為新台幣551,943仟元,佔合 併資產總額11%。因近年度各類型住宿旅館林立,飯店產業競爭激烈,管理階層對於無 形資產之減損評估係將各子公司視為獨立且最小之現金產生單位,並以各子公司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及使用適當之折現率加以折現以衡量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作為評估 無形資產是否減損之依據。
前述以估計未來現金流量衡量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時,因該估計涉及多項假設 包括決定折現率及採用所編製之未來五年度財務預測等資訊,易有主觀判斷並具高度不 確定性,導致對可回收金額衡量結果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無形資產減損評估列為 本年度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如下:
-
- 瞭解及評估管理階層對子公司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作業流程,並確認未來五年度之 現金流量與董事會所核准之營運計畫一致。
-
- 就營運計畫中之特定作為與管理階層討論,並取得管理階層過去營運計畫實際執行 情況之相關資訊,以評估其執行之意圖與能力。
-
- 評估所採用之各項參數及折現率等重大假設之合理性,包含下列程序:
- 所使用之預計成長率,與歷史結果及經濟環境預測比較,以評估其合理性。
- 所使用之折現率,與現金產生單位資金成本假設及市場中類似資產報酬率比較, 評估其合理性。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華園舫店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華園飯店集團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華園飯店 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華園飯店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2.$ 其目的非對華園飯店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華園 4. 飯店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 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 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華園飯店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華園飯店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華園飯店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 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 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師 事 計 務 合 吴建友 吳建志 會計師 [3] 两 廖阿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30027246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15969號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1 日
| 華 園 飯店 今 民國 105 年 |
HH 车 2月 31 日 | 司及子公司 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105 | 年 12 31 月 |
日 | 104 | 年 12 月 31 |
8 | |||
| 資 產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frac{0}{0}$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770,466 | $15 \quad$ | 318,137 | 8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 六(二) | 51,091 | $\mathbf{1}$ | 54,123 | $\overline{2}$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1,640 | 44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40,815 | $\mathbf{1}$ | 37, 373 | $\mathbf{1}$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16,401 | 53,001 | 1 | ||||
| 130X | 存貨 | 六(四)(二十二) | 904 | $\blacksquare$ | 1,354 | |||
| 1410 | 預付款項 | 7,020 | $\frac{1}{2}$ | 7,168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八 | 48,905 | $\mathbf{1}$ | 49,564 | $\mathbf{1}$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 8 | 59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37,250 | 18 | 521,220 | 13 | |||
| 非流動資產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二十二)及 | ||||||
| $\lambda$ | 3,522,213 | 69 | 2,975,895 | 76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六)(二十二) | 551,943 | 11 | 388,762 | 10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 | 82,358 | $\sqrt{2}$ | 53,087 | $\mathbf{1}$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6,086 | $\overline{a}$ | 4,331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 427 | ä, | 435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4, 163, 027 | 82 | 3,422,510 | 87 | |||
| 1XXX | 資產總計 | 5,100,277 | 100 | \$ | 3,943,730 | 100 |
(續次頁)
| 庒 | 司 | $+$ | $\frac{1}{2}$ | 司 | ||||
|---|---|---|---|---|---|---|---|---|
| 合 | ||||||||
| 日 | 31 |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七)及八 \$ 979,977 $\frac{1}{2}$ 19 942,977 24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八) $\overline{2}$ 105,000 37,000 $\mathbf{1}$ 2150 應付票據 2,139 1,108 $\sim$ 2170 應付帳款 5,936 9,563 2200 其他應付款 108,470 $\overline{2}$ 94,577 $\mathfrak{Z}$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80 2310 預收款項 9,302 14,077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六(九)及八 負債 126,655 3 673,998 17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1,904 2,091 $\overline{\phantom{a}}$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6 1,339,563 1,775,391 4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九)及八 2, 161, 243 42 622,983 16 2570 六(二十) 遞延所得稅負債 239,336 5 203,937 5 2610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六(五) 127,577 $\mathfrak{Z}$ 127,577 3 2645 存入保證金 722 72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528,878 50 955,219 24 2XXX 負債總計 3,868,441 76 2,730,610 69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983,668 19 945,835 24 資本公積 六(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2,169 2,169 保留盈餘 六(十一)(十三)(二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5,152 $\mathbf{1}$ 49,475 $\mathbf{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1,161 2 71,161 $\sqrt{2}$ 3350 未分配盈餘 63,359 56,792 1 $\overline{c}$ 3400 其他權益 56,327 87,688 $\overline{c}$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計 1,231,836 24 1,213,120 31 3XXX 權益總計 24 1,231,836 1,213,120 31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九 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5,100,277 $\frac{1}{2}$ 3,943,730 100 $\frac{1}{2}$ 100 |
負債及權益 | 105 | 年 | 12 月 |
31 | $\boxminus$ $\frac{0}{6}$ |
104 | 年 | 12 | 月 | 31 日 |
|
|---|---|---|---|---|---|---|---|---|---|---|---|---|
| 附註 | 金 | 額 | 金 | 額 | $\frac{0}{0}$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皈 | 店 股 | 司及子公司 | |||||
|---|---|---|---|---|---|---|---|
| 合 | 益 | ||||||
| 105年及 | 至12月31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 度 104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金 |
額 | $\frac{0}{0}$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四) | \$ | 1,386,669 | $\mathcal{S}$ 100 |
868,05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十 | |||||
| 八)(十九) | $323,828$ )( | $23)$ ( | $199,363$ ) ( | 23)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062,841 | 77 | 668,693 | 77 | ||
| 營業費用 | 六(六)(十)(十 | ||||||
| 八)(十九) | |||||||
| 6200 | 管理費用 | $885,469$ ) ( | $64)$ ( | $563,426$ ) ( | 65) | ||
| 6900 | 營業利益 | 177,372 | 13 | 105,267 | 1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五) | 3,242 | 5,126 | $\mathbf{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六) | ( | 1,457) | $\sqrt{ }$ $\overline{\phantom{a}}$ |
$5,330$ ) ( | 1)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十七) | $68,441$ ) ( | $5)$ ( | $30,942$ ) ( | 4)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66,656$ ) ( | $5)$ ( | $31,146$ ) ( | 4) | ||
| 7900 | 税前淨利 | 110,716 | 8 | 74,121 | 8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 | $49,289$ ) ( | $4)$ ( | $17,350$ ) ( | 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61,427 | $\overline{4}$ $\frac{1}{2}$ |
56,771 | 6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兒換差額 | $($ \$ | $36,062$ ) ( | $3)$ \$ | 49,506 | 6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六(二) | ||||||
| 評價損失 | $\overline{(\cdot)}$ | 1,430) | $-$ ( | 1,693)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 六(二十) | |||||
| 之所得税 | 6,131 | $\mathbf{1}$ | $8,416$ ) ( | 1)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利益之 | ||||||
| 稅後淨額 | $($ \$ | $31,361$ )( | $2)$ \$ | 39,397 | $\frac{5}{1}$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mathcal{S}$ | 30,066 | $\overline{c}$ $\$\,$ |
96,168 | 11 | |
| 淨利(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61,427 | $\frac{1}{2}$ $\overline{4}$ |
56,771 | 6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30,066 | $2 \quad$ | 96,168 | 11 | |
| 每股盈餘 | 六(二十一) | ||||||
| 9750 | 基本 | $\mathcal{S}$ | $0.62 \quad$ \$ | 0.58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陳海尼


| 同 E 公 51 $\overline{r}$ 月 $\mathbb{R}$ 2 ر ه 조 股 年及 ∢¤ 店 民國 105 飯 華 園 |
派 権 $\rightsquigarrow$ 써 業 ι'n $\overline{\mathcal{A}}$ 中 於 屬 歸 |
以道 權 钊 運 誉 圤 其 國 餘 盈 留 保 |
金寶益 售未 出產損 供資 備融 职 、救練 、兄嬢 $\mathcal{N}$ 務 財算 構換差 未分配盈餘 餘積 盈 別 特公 餘積 盈 定 法公 顶 資本公積 普通股股本 拙 坒 |
虔 年 104 |
572 $\leftrightarrow$ 47,719 $\leftrightarrow$ 64,857 $\rightarrow$ 71,161 \$ 43,191 $\Leftrightarrow$ 2,169 $\leftrightarrow$ 900,795 $\leftrightarrow$ 日餘額 |
6,284) 6,284 I Ţ |
Ţ 45,040 $\frac{\pi}{2}(\frac{1}{1}, \frac{1}{2})$ $\pi$ ( $\frac{1}{1}$ $\frac{1}{2}$ ) |
45,040) 13,512) $\Gamma$ |
56,771 $\sim 4$ |
1,693) 41,090 $\star$ ( $=$ ) |
1, 121) $\Theta$ 88,809 $\leftrightarrow$ 56,792 $\leftrightarrow$ 71,161 $\leftrightarrow$ 49,475 $\leftrightarrow$ $\frac{1}{2,169}$ $\leftrightarrow$ 945,835 $\leftrightarrow$ |
虔 年 105 |
1,121) $\mathfrak{S}$ 88,809 $\rightarrow$ 56,792 ↔ 71,161 \$ 49, 475 $\leftrightarrow$ 2,169 $\rightarrow$ 945,835 $\leftrightarrow$ |
5,677) 5,677 Ţ |
$\mathbf{I}_{\mathbf{r}}$ 37,833 $\dot{x}$ (+ $=$ ) $-$ )(+ $=$ ) |
37,833) 11,350) $\mathbf{1}$ 六(十三) |
61,427 $\mathbf{I}$ |
1,430) 29,931 $\pi(1)$ |
2,551) $\mathfrak{S}$ 58,878 $\leftrightarrow$ 63,359 $\leftrightarrow$ 71,161 $\leftrightarrow$ 55,152 $\leftrightarrow$ $\frac{1}{2,169}$ $\color{red} \varphi$ 983,668 $\leftrightarrow$ |
||
|---|---|---|---|---|---|---|---|---|---|---|---|---|---|---|---|---|---|---|---|---|---|
| 國 民 |
民國 104年1月1 | 民國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股票股利 | 現金股利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民國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國 | 民國 105年1月1日餘額 | 民國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股票股利 | 現金股利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民國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魔堂 董事長:陳海尼
$~13~$
覆画
經理人:陳海尼
會計主管:施文媛
施文境
| 華 園 飯店 股 |
司及子公司 | |||||
|---|---|---|---|---|---|---|
| 合 | 併発修图 量 民國 105年及104 年在康丹真至12月31日 |
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 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調整項目 |
\$ | 110,716 | \$ | 74,121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數 折舊費用 |
六(三) 六(五)(十八) |
82) 288,204 |
159,232 | |||
|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六(六)(十八) 六(十七) 六(十五) 六(十六) |
33,965 68,441 909 |
389) ( | 12,454 30,942 1,927 2,255 |
||
| 處分投資損失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六(二)(十六) | 625 | 4,371 | |||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存貨 預付款項 |
$1,199$ ) 3,971) 450 148 |
317 20,015) 185) 3,336) |
||||
|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51 1,031 $3,627$ ) ( |
109 103 145) |
||||
|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
15,223 4,775) 187) |
24,099 430) 125)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
505,533 389 69,622) 1,581) |
281,840 1,927 29,532)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34,719 | 32,904) 221,331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增加)減少 對事業之收購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
六(二十二) 六(二十三) 六(六) |
$53,659$ ) ( 53,659 217) 1,072,593) 379) 3,701) |
372,079) 479,549 3,168 1,761,435) 36,731) 10,580)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1,805) 8 1,078,687) |
1,196) 16) 1,699,320) |
||||
| 短期借款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六(十三) | 37,000 68,000 1,705,585 696,967) 11,350) 1,102,268 5,971) |
1,220,942 | 827,977 4,000 457,228 54,751) 13,512) 34,647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六(一) |
\$ | 452,329 318,137 770,466 |
$\sqrt$ | 222,400) 540,537 318,137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會計主管:施文媛 施文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 (一)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48年7月奉准設立, 主要係經營觀光事業之旅社、附設餐廳及游泳池等有關業務。本公司股票自 民國 54年2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之主要營業活動,請參閱附註四(三) 之說明。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6年3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法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之持續適用」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衡量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 列」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 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 業及合資」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
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銷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金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債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 12 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入 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 「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 18 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 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當客戶已 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表示客 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 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 金額:
- 步驟1:辨認客戶合約。
-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 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 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 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金 及非現金之變動。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 本編製。
-
-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的 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 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參閱附註五說明。
- (三)合併基礎
-
-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 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 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 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 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 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
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捐益, 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說明 華園飯店股份有 HOLIDAY GARDEN 投資 100 100 限公司 INTERNATIONAL 業務 LTD. HOLIDAY GARDEN HOLIDAY GARDEN 投資 100 100 INTERNATIONAL $U.S.$ 業務 LTD. HOLIDAY GARDEN HOLIDAY GARDEN 飯店 100 100 U.S. SF CORP. 經營 HOLIDAY GARDEN 飯店 100 100 SN CORP. 經營 HOLIDAY GARDEN 飯店 100 100 NW CORP. 經營 HOLIDAY GARDEN 飯店 100 100 VC CORP. 經營 HOLIDAY GARDEN 飯店 100 註 WC CORP. 經營
註:係於民國105年度第二季新成立。
-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事。
-
重大限制:無此情事。
-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事。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 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 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 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 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4)所有兒換損益在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 (1)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 以下列方式换算為表達貨幣:
- A. 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 率换算:
- B. 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 C. 所有因换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2)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 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 益。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 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
- (七)應收款
-
- 應收帳款
- 係屬原始產生之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 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 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 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 其他金融資產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為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 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 (八)金融資產減損
-
-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 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 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原 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某個 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 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之 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 類別處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 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 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減除任何已償付之本金及攤銷數)與現時公允 價值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 綜合損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債務工具投資者,當其公允價值於後 續期間增加,且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後發生之事項, 則該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迴轉。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 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 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十)營業租賃(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比較成本 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 之估計售價減除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
-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土地改良物 | 2年 ~ 39年 |
|---|---|
| 房屋及建築 | 5年 ~ 55年 |
| 水電設備 | 5年 ~ 15年 |
| 營業器具 | 2年 ~ 25年 |
| 其他設備 | 5年 ~ 8年 |
(十三)營業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四)無形資產
-
- 商標及特許權
單獨取得之商標及特許權以取得成本認列,因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標及 特許權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商標及特許權為有限耐用年限資產, 依直線法按估列耐用年限15年攤銷。
- 其他無形資產
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5 年 $\sim$ 15年。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外,當以前年 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 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 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pi)$ 借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 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 借款期間內衡量。
(十七)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十八)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九)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 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 (二十)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 認列為費用。
- 退休金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書,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 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 圍內認列為資產。
-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 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 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 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 (二十一)所得稅
-
-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 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 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 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 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 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 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 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 為準。
-
- 遞 延 所 得 税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
-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 (二十二)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三)收入認列
本集團提供住宿及餐飲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集團外顧 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 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服務提供或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後、 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 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品既不 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 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提供勞務 之交易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依已提供勞務程度認列收入。
- (二十四)企業合併
-
- 本集團採用收購法進行企業合併。合併對價根據所移轉之資產、所產 生或承擔之負債及所發行之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計算,所移轉之對 價包括或有對價約定所產生之任何資產和負債之公允價值。與收購 有關之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企業合併中所取得可辨認之資產
及所承擔之負債,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本集團以個別收購交易 為基準,非控制權益之組成部分屬現時所有權權益且其持有者有權 於清算發生時按比例份額享有企業淨資產者,選擇按收購日公允價 值或按非控制權益占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衡量;非控制權 益之所有其他組成部分則按收購日公允價值衡量。
-
- 移轉對價、被收購者非控制權益,及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之公 允價值總額,若超過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於 收購日認列為商譽;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若 超過移轉對價、被收購者非控制權益,及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 之公允價值總額,該差額於收購日認列為當期損益。
- (二十五)部門資訊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是否發生減 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 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包括 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當個別權益投資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之情況係屬大幅度或持久性時,本集 團將於財務報表認列減損損失,對於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者,將自 其認列累計公允價值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轉列於當期損益。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損評估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過 程 中 , 本 集 團 需 依 賴 主 觀 判 斷 並 依 據 資 產 使 用 模 式 及 產 業 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 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團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 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 161 | 1,114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769, 305 | 317, 023 |
| 770, 466 | 318, 137 |
-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流動項目: | ||||
| 債券基金 | \$ | 53, 642 | S | 55, 244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 2, 551 | 1,121) | ||
| 51,091 | \$ | 54, 123 |
非流動項目:無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因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失之金 額分別為\$1,430及\$1,693,自權益重分類至當期損失之金額分別為\$625及 $$4,371$ .
(三)應收帳款淨額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40, 815 | S. | 37, 455 | |
| 減:備抵呆帳 | $\overline{\phantom{m}}$ | 82) | ||
| 111 | 40, 815 | \$ | 37, 373 |
- 已減損金融資產(應收帳款備抵呆帳)之變動分析如下:
(1)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已減損之應收帳款金額 分別為\$0及\$82。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5年度 | 04年度 | |||
|---|---|---|---|---|
| 1月1日餘額 | 82 | 82 |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呆帳費用) | - | |||
|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轉列其他收入) | 82 | |||
| 12月31日餘額 |
本集團之主要客源為一般散客及企業行號,本集團對企業行號的收款 條件約為月結後90天為原則,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集團係 考量個別客戶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期間結束日信用品質之任 何改變、歷史經驗及目前財務狀況等分析,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除已減損者外,均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主要來自於有良好 收款記錄之客戶。
-
本集團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四)存貨
| 105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餐飲類及酒類等 | 904 | $\overline{\phantom{a}}$ | 904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餐飲類及酒類等 | 1,354 | ደ -- |
1.354 |
本集團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分別為\$29,046 及 $$31,507$ .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帳面價值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土地 | 1, 215, 052 | \$ 1,055,690 |
| 土地改良物 | 72, 749 | 69,364 |
| 房屋及建築 | 1,992,827 | 1,590,574 |
| 水電設備 | 14, 425 | 17, 431 |
| 營業器具 | 225, 053 | 240, 103 |
| 其他設備 | 2, 107 | 2,733 |
| 3, 522, 213 | \$ 2, 975, 895 |
、廠房及設備本期變動情形如下 2. 不動產
$\ddot{\phantom{0}}$
90,835 640, 829 $$1, 215, 052$ 31,091 3,637 2,878,367 32,588 859, 811 $$1,055,690$ 76,289 2, 362, 225 516,504 4,331 4,047,627 期末除額 期末餘額 4, ക احه $9,934)$ 1,328) 8,154) 30,050) 49, 466) $\overline{1}$ 13,980 1,339 38, 314 11,926 559 匯率影響數 匯率影響數 65, $\mathfrak{S}$ $\hat{\mathbf{e}}$ 度 度 $\div$ ↔ $1,106)$ ( $(1)$ 1,035 $\mathbf{I}$ $\overline{1}$ 855) 2,140) 34, 645) 33,360 $\mathbf{I}$ 本期移轉額 $\begin{array}{c}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 本期移轉額 ⊷ తి $\leftrightarrow$ $\mathfrak{S}$ $5,413)$ 3, 462) 1,626) 694) 11, 195) 2, 475) 39,079) $3,421)$ $715)$ 45,690)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mathbf{I}$ $\overline{1}$ $\mathbf I$ $\overline{\phantom{a}}$ 本期减少額 本期减少額 4 # ↔ ₩ ക $\overline{\mathcal{C}}$ 15,874 企業合併取得 52,776 552, 461 134,906 169,296 企業合併取得 872, 537 248, 243 907,769 234, 942 1,443,730 ⇔ છે, $\Leftrightarrow$ ക 105 104 250 129 379 1,646 34,645 $\mathbf{I}$ $\mathbf{I}$ 107 $\begin{array}{c}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 123 521 本期增加額 本期增加額 36, ⇔ ക ക ∣⇔ 32,588 76,289 22, 174 35,902 $4,331$ 793, 467 4,923 \$1,055,690 2, 362, 225 516,504 1, 420, 215 272,966 4,047,627 2,549,647 期初餘額 期初餘額 ക ↔ e $\frac{1}{\sqrt{2}}$ $\frac{1}{\sqrt{2}}$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水電設備 警業器具 其他設備 水電設備 答業器具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土地 土地 哀 成
$~29$ $\sim$
| 105 | 싸 | 度 |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减少額 | 本期移轉額 | 匯率影響數 | 期末餘額 |
| 土地改良物 | 6,925 ↔ |
11,288 ↔ |
$\mathbf i$ ఈ |
$\mathbf{I}$ ↔ |
127) ↔ |
18,086 ఈ |
| 房屋及建築 | 771,651 | 126,561 | 5, 152) | 7,520) | 885, 540 | |
| 水電設備 | 15, 157 | 2,935 | 1,426) | ı | 16,666 | |
| 營業器具 | 276, 401 | 146,876 | 3,096) | 4,405) | 415,776 | |
| 其他設備 | 1,598 | 544 | 612 | 530 $\mathbf{I}$ |
||
| 1,071,732 $\Theta$ |
288, 204 ⇔∥ |
10, 286) $\overline{\mathcal{C}}$ |
ఈ∥ | $\left( 2,\,052\right)$ అ |
598 337, မ⊖¦ |
|
| 104 | 뽜 | 虔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本期移轉額 | 匯率影響數 | 期末餘額 |
| 土地改良物 | 4,126 ↔ |
2,556 ఈ |
I ⇔ |
I ↔ |
243 ↔ |
6,925 မေ |
| 房屋及建築 | 698, 499 | 95,870 | 37, 752) | l | 15,034 | 771, 651 |
| 水電設備 | 15,043 | 3,068 | 2, 954) | ţ | 15, 157 | |
| 答案器具 | 212,636 | 57, 178 | 2,133) | I | 8,720 | 276, 401 |
| 其他設備 | 1,634 | 560 | 596 | 1,598 | ||
| $\frac{931,938}{ }$ ⊷⊪ |
159, 232 ∥مۍ |
$\frac{43,435}{2}$ امے |
↔∣ | 23,997 ⊷ |
1,071,732 ∣⇔ |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30$ ~
$\sim 10$
-
- 本集團依據民國 102年10月28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234984600號函 文,土地變更都市計畫由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申請分期繳納負擔代 金,其應繳納之代金總額為\$212,628。本集團於民國102年11月繳納第 一期款 \$85,051,剩餘之第二、三期款應繳納金額分別為 \$63,788 及 \$63,789,其最遲應於申請建照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核發前完成繳清,皆 已於民國102年度估列入帳(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餘額皆表列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127,577」)。
-
- 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均無借款成本資 本化之情事。
-
-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
-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採收購法產生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二)之說明。
(六)無形資產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商標及特許權 | \$ 543, 631 |
\$ 383, 489 |
|
| 其他無形資產 | 8, 312 | 5, 273 | |
| \$ 551, 943 |
\$ 388, 762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1月1日 | \$ 388,762 |
\$ 67.691 |
|
| 本期增添-源自單獨 | 3,701 | 10,580 | |
| 本期增添-源自合併 | 200, 056 | 317, 445 | |
| 本期攤銷 | $33,965$ ) ( | 12,454) | |
| 匯率影響數 | 6, 611) | 5,500 | |
| 12月31日 | 551, 943 | \$ 388, 762 |
|
|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
| 105年度 | ⅰ04年度 | |||
|---|---|---|---|---|
| 營業費用 | ъ | 33, 965 | $-$ \$ | 12, 454 |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採收購法產生之無形資產,請參閱附註六 (二十二)之說明。
(七)短期借款
BELLEVILLE
| 借款性質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銀行信用借款 | \$ 80,000 |
\$ | 43,000 |
| 銀行擔保借款 | 899, 977 | 899, 977 | |
| 979, 977 | 942, 977 | ||
| 利率區間 | $1.31\%$ $-1.60\%$ | $1.28\% - 1.70\%$ |
上述短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八)應付短期票券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105,000 | 37.000 | ||
| 利率區間 | $0.52%$ $0.74%$ | 0.53%~0.81% |
上述應付短期票券係由票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保證。
(九)長期借款
| 借款性質 |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5年12月31日 | ||
|---|---|---|---|---|
| 長期銀行借款 | ||||
| 信用借款 自101年9月18日至111年9月18日 | 1.75% | 無、 \$ | 48, 178 | |
| , 並按月付息, 另自104年12月18 | 註5 | |||
| 日開始,每季攤還,分28期償還 | ||||
| 擔保借款 自103年6月4日至110年6月4日, | $1.\,90\%$ | 註1 | 116,684 | |
| 並按月付息,另自104年6月4日開 | ||||
| 始,每季攤還,分25期償還 | ||||
| 擔保借款 自104年6月1日至111年6月1日, | $1.\,69\%$ | 註1 | 47, 200 | |
| 並按月付息,另自105年6月1日開 | ||||
| 始,每季攤還,分25期償還 | ||||
| 信用借款 自105年7月5日至108年7月5日, | 1.38% | 無 | 17, 223 | |
| 並按月攤還本金利息 | ||||
| 擔保借款 | 註4、6 | 3.44% | 註】 | 389, 515 |
| 擔保借款 | 註6、7 | 3.14% | 註1 | 583, 725 |
| 擔保借款 | 註6、8 | 3.55% | 註1 | 417, 981 |
| 擔保借款 | 註6、9 | 3.45% | 註1 | 667, 392 |
| 2, 287, 898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26, 655) | |||
| \$ 2, 161, 243 |
$\hat{\boldsymbol{\beta}}$
$\mathcal{A}^{\mathcal{A}}$
| 借款性質 |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4年12月31日 | ||
|---|---|---|---|---|
| 長期銀行借款 | ||||
| 信用借款 自101年9月18日至111年9月18日 | 1.78% | 無、 | \$ 56, 578 |
|
| ,並按月付息,另自104年12月18 | 註5 | |||
| 日開始,每季攤還,分28期償還 | ||||
| 擔保借款 自103年6月4日至110年6月4日, 1.90% | 註1 | 142, 613 | ||
| 並按月付息,另自104年6月4日開 | ||||
| 始,每季攤還,分25期償還 | ||||
| 擔保借款 自104年6月1日至111年6月1日, | 1.90% | 註1 | 70,000 | |
| 並按月付息,另自105年6月1日開 | ||||
| 始,每季攤還,分25期償還 | ||||
| 信用借款 自102年11月28日至105年11月28 | 1.43% | 無 | 45,000 | |
| 日,並按月付息,另自104年11月 | ||||
| 28日開始,每季攤還\$5,000,餘 | ||||
| 額屆期一次清償 | ||||
| 擔保借款 | 註2 | 2.62% | 註1 | 302, 036 |
| 擔保借款 | 註3 | 2.57% | 註 | 280, 228 |
| 擔保借款 | 註4、6 | 2.92% | 註1 | 400, 526 |
| 1, 296, 981 |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673, 998) | |||
| \$ 622.983 |
- 註1:上述長期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 註 2: 此項借款期間為5年,借款利率採浮動利率,子公司於每月固定償還 本金美金38,333元,民國104年11月借款期間屆滿時,一次償還其 他剩餘借款金額。惟與銀行協議,已延至民國105年2月償還完畢。
- 註 3: 此項借款期間為 3.25年,借款利率採浮動利率,子公司於每月固定償 還本金美金 35,714元,民國104年11月借款期間屆滿時,一次償還 其他剩餘借款金額。惟與銀行協議,已延至民國105年2月償還完畢。
- 註4:此項借款期間為4.75年,借款利率採浮動利率,子公司自民國105年 9月起,每月固定償還本金美金30,500元,民國109年6月借款期間 届滿時,一次償還其他剩餘借款金額。
- 註 5:已於民國103年6月修改合約還款方式之條款,還款方式由自民國103 年 12月 18日起,分 32期每季償還修改為自民國 104年 12年 18日 起,分28期每季償還。
- 註6:借款財務比率維持承諾,請詳附註九(二)之說明。
-
註7:此項借款期間為5年,借款利率採浮動利率,子公司自民國106年3 月起,每月固定償還本金美金130,000元,民國110年2月借款期間 屆滿時,一次償還其他剩餘借款金額。
-
註8:此項借款期間為4.5年,借款利率採浮動利率,子公司於每月固定償 還本金美金31,560元,民國109年12月借款期間屆滿時,一次償還 其他剩餘借款金額。
- 註9:此項借款期間為4.25年,借款利率採浮動利率,子公司於每月固定償 還本金美金50,946元,民國109年10月借款期間屆滿時,一次償還 其他剩餘借款金額。
(十)退休金
-
- (1)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 本分別為\$2,398及\$2,640。
-
- 子公司採確定提撥制度,即依當地政府規定按月提撥退休金,並計入當期 費用。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子公司依相關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 成本分別為\$764及\$544。
- $(+-)$ 股本
-
- 截至民國 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 實收資本額則為\$983,668,分為98,367 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單位:仟股)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1月1日 | 94, 584 | 90,080 |
| 盈餘轉增資 | 3,783 | 4, 504 |
| 12月31日 | 98, 367 | 94, 584 |
-
- 本公司於民國 105年6月20日經股東會決議以盈餘\$37,833轉增資發 行新股 3,783 仟股,該項增資業已於民國 105 年 7 月 27 日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
- 本公司於民國 104年6月12日經股東會決議以盈餘\$45,040轉增資發 行新股4,504仟股,該項增資業已於民國104年7月17日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三)保留盈餘
-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 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時, 除應先依法提撥應納營利 事業所得稅、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餘額,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 之十,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另依法提列或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 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前項可分配盈餘提撥 10%以上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息及股東紅 利總額之10%。
-
-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 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相關資產若 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 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
-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認列為分配與業主之股利分別為 \$49,183(每股新台幣 0.52 元)及\$58,552(每股新台幣 0.65 元)。民國 106年3月21日經董事會提議對民國 105年度之盈餘分派現金股利 \$14,755(每股新台幣 0.15元)及股票股利\$39,347(每股新台幣 0.4元), 股利總計\$54,102。
(十四)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客房收入 | 1, 312, 599 | 777, 598 |
| 餐飲收入 | 70, 413 | 86, 280 |
| 其他收入 | 3,657 | 4, 178 |
| 1,386,669 | \$ 8 68,056 |
(十五)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 | 2,244 | \$ | 2, 262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利息 | 389 | 1,927 | ||
| 其他收入-其他 | 609 | 937 | ||
| \$ | 3, 242 | $\overline{\mathbf{E}}$ | 5,126 | |
| (十六)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處分投資損失 | $\left( \text{\$}\right)$ | $625)$ (\$) | 4,37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zeta$ | $909)$ ( | 2, 255)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1,248 | |||
| 其他利益淨額 | 77 | $\frac{48}{1}$ | ||
| $\underline{\textcircled{\textcirc}}$ | 1,457 ) ( \$ | 5, 330) | ||
| (十七)財務成本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 | $\frac{3}{2}$ | 68, 441 | \$ | 30, 942 |
| (十八)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306, 678 | \$ | 184, 841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288, 204 | 159, 232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33, 965 | 12, 454 | ||
| (十九)員工福利費用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薪資費用 | \$ | 264, 983 | $\boldsymbol{\hat{\mathcal{S}}}$ | 155, 468 |
| 勞健保費用 | 36, 133 | 23, 179 | ||
|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
3, 162 | 3,184 | ||
| $\frac{1}{2}$ | 2,400 306, 678 |
$\frac{1}{2}$ | 3,010 184, 841 |
|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以0.1%至1%分派員工酬勞 及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不高於百分之一分派董事、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 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均為\$0。
民國 106年3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 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 勞分別為\$74及\$0,其中員工酬勞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4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員工酬勞\$0及董監酬勞\$0之差異分別為\$70及\$0,已調 整於民國105年度之損益,民國104年度員工酬勞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 二十)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利益)
(1)所得税費用组成部分: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37, 250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91 | ||
|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 25 | 152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37, 466 | 152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11,823 | 17, 198 | |
|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1,823 | 17, 198 | |
| 所得稅費用 | \$ 49, 289 |
\$ | 17,350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6, 131) | \$ | 8,416 |
| 2.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8.322 | 14,530 | |
|---|---|---|---|
| 按稅法規定調整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 40, 751 | 2.668 | |
|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 25 | 152.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91 | ||
| 所得稅費用 | 49, 289 | ъ | 17.350 |
- 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 105年度 |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他 | ||||||||
| 1月1日 | 損益 | 綜合淨利 | 匯率影響數 12月31日 | ||||||
| 暂時性差異: | |||||||||
| 一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休假獎金 | \$ | 161 | \$ 19 |
\$ | \$ | \$ | 180 | ||
| 折舊費用提列財稅差異 | 13,246 | C | 4) | 13, 242 | |||||
| 無形資產攤提財稅差異 | 276 | $\qquad \qquad$ | $\left($ | 5) | 271 | ||||
| 應付利息 | 18,680 | 38, 717 | 342) | 57,055 | |||||
| 課稅損失 | 33, 970 | 21,848 ) | 512) | 11,610 | |||||
| \$53,087 | \$30,134 | $\frac{3}{2}$ | $\underline{\mathcal{S}}$ | 863) | \$ | 82, 358 | |||
| 一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國外營運機構兒換差額 | $\left( \mathcal{S}\right)$ | $11,418$ \$ | \$ | 6,131 | S | $\left( \text{\$} \right)$ | 5,287) | ||
| 海外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 | € | $75,443)$ ( | 17, 226) | - ( | 92,669) | ||||
|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 € | 93, 467) | - ( | 93, 467) | |||||
| 折舊費用提列財稅差異 | € | 2,937) | 2,886 | 51 | |||||
| 美國州稅稅額影響數 | € | 7,591) | 1,565 | 136 | € | 5,890) | |||
| 應收利息 | € | $13,081)$ ( | 27, 113) | 240 | ( | 39, 954) | |||
| 其他 | 2,069 | 2,069 | |||||||
| (\$203,937) | $($ \$ 41,957) | \$ | 6, 131 | \$ | 427 | (\$ 239, 336) | |||
| $(\$150, 850)$ $(\$11, 823)$ | \$ | 6,131 | (3) | 436) | (\$156, 978) |
$\bar{\mathcal{A}}$
| 104年度 | ||||||||||
|---|---|---|---|---|---|---|---|---|---|---|
| 1月1日 | 損益 | 綜合淨利 | 匯率影響數 | $12月31$ 日 | ||||||
| 暂時性差異: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休假獎金 | \$ | 124 | \$ | 37 | \$ | \$ | \$ | 161 | ||
| 折舊費用提列財稅差異 | 27,894 | € | 27, 973) | 79 | ||||||
| 美國州稅稅額影響數 | 2,981 | $\left($ | 2,990) | 9 | ||||||
| 無形資產攤提財稅差異 | 266 | 10 | 276 | |||||||
| 應付利息 | 18,060 | 620 | 18,680 | |||||||
| 課稅損失 | 4,013 | 28, 981 | 976 | 33, 970 | ||||||
| \$ | 35, 278 | \$16,115 | \$ | \$ | 1,694 | \$ | 53,087 |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國外營運機構兒換差額 | $($ \$ | $3,002$ \$ | $($ \$ | $8,416)$ \$ | - (\$ | 11,418) | ||||
| 海外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 | - ( | $61, 957)$ ( | 13,486) | $\overline{\phantom{a}}$ | $\mathcal{L}$ | 75, 443) | ||||
| 未實現土地增值稅準備 | C | 93, 467) | $\qquad \qquad -$ | - ( | 93, 467) | |||||
| 折舊費用提列財稅差異 | - | - ( | 2,839) | $\left($ | $98)$ ( | 2,937) | ||||
| 美國州稅稅額影響數 | € | $2,988$ ) ( | 4,341) | $262)$ ( | 7,591) | |||||
| 應收利息 | 12,647 | 434) ( | 13, 081 ) | |||||||
| $(\underline{$}161, 414)$ $(\underline{$}33, 313)$ $(\underline{$}$ | 8,416) | $$^{<}$ | 794) | (\$ 203, 937) | ||||||
| $(\underline{$}126, 136)$ $(\underline{$}17, 198)$ | $\frac{3}{2}$ | 8,416) | \$ | 900 | (\$150, 850) |
- 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 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
|---|---|---|---|---|---|
| 尚未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 | |||
|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 可扣抵金額 | 抵減餘額 | 所得稅資產稅額 | 抵减年度 | |
| 102年度 | 核定數 | 14, 490 \$ |
\$ 14,490 |
\$ |
112年度 |
| 103年度 | 核定數 | 3,135 | 3,135 | - | 113年度 |
| 104年度 | 申報數 | 9,487 | 9,487 | - | 114年度 |
| 105年度 | 預計申報數 | 26, 982 | 26, 982 | $\overline{\phantom{0}}$ | 115年度 |
| 104年12月31日 | |||||
| 尚未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 | |||
|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 可扣抵金額 | 抵减餘額 | 所得稅資產稅額 抵減年度 | ||
| 102年度 | 核定數 | \$ 14, 490 |
\$ 14, 490 |
\$ $\overline{\phantom{0}}$ |
112年度 |
| 103年度 | 申報數 | 3, 135 | 3, 135 | - | 113年度 |
| 104年度 | 預計申報數 | 9,487 | 9,487 | 114年度 |
- 子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 金額如下:
$\mathcal{A}^{\mathcal{A}}$
| 105年12月31日 | |||||
|---|---|---|---|---|---|
| 尚未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 | |||
|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可扣抵稅額 抵減稅額 | 所得稅資產稅額 抵減年度 | ||||
| 104年度 | 申報數 | $$26,732$ $$2,414$ | \$ | 124年度 | |
| 104年12月31日 | |||||
| 尚未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 | |||
|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可扣抵稅額 | 抵減稅額 | 所得稅資產稅額 抵減年度 | |||
| 104年度 | 預計申報數 | $$29,361$ $$29,361$ | -\$ | 124年度 | |
| 6.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4年度。 | |||||
| 7.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87年度以後 | 63, 359 | \$ 56, 792 |
|||
| 8. 民國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分 别為\$0 及\$3,民國 104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0.01%,民國 105年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0.28%。 |
|||||
| (二十一)每股盈餘 |
| 度 105 年 |
|||
|---|---|---|---|
| 税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仟股數 |
每股盈餘 $(\bar{\pi})$ |
|
|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61, 427 \$ |
98, 367 | 0.62 $\mathbf{\$}$ |
| 度 104 年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仟股數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56, 771 \$ |
98, 367 | 0.58 \$ |
| 上述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業已依民國 104年度盈餘轉增資比 例追溯調整。 |
$($ ニ+ニ)企業合併
收購對價
- 本集團於民國 104年9月9日以現金\$786,734(美金 24,170 仟元)購 入 TownePlace Suites Newark Silicon Valley 飯店, 該公司在美國 經營飯店有關之業務。本集團預期收購後可加強在此等市場之地位。 收購 TownePlace Suites Newark Silicon Valley 飯店所支付之對 價、所取得之資產和承擔之負債在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資訊如下:
104年9月9日
| 現金 | 786, 734 |
|---|---|
|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 | |
| 不動產及設備 | 636, 418 |
| 無形資產 | 150, 316 |
|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 786, 734 |
| 商譽 |
本集團自民國 104 年 9 月 9 日合併 TownePlace Suites Newark Silicon Valley 飯店,該飯店貢獻之營業收入及稅前淨利分別為 \$55,814及\$11,871,若假設該飯店自民國104年1月1日即已納入 合併,則本集團之營業收入為\$969,847。
- 本集團於民國 104年9月10日以現金\$974,701(美金 30,000 仟元) 購入 Embassy Suites Valencia 飯店, 該公司在美國經營飯店有關 之業務。本集團預期收購後可加強在此等市場之地位。
收購Embassy Suites Valencia飯店所支付之對價、所取得之資產和 承擔之負債在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資訊如下:
| 104年9月10日 | |
|---|---|
| 收購對價 | |
| 現金 | \$ 974, 701 |
|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 | |
| 存貨 | 260 |
| 不動產及設備 | 807, 312 |
| 無形資產 | 167, 129 |
|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 974, 701 |
| 商譽 |
本集團自民國 104年9月10日合併 Embassy Suites Valencia 飯 店,該飯店貢獻之營業收入及稅前淨損分別為\$75,111及\$152,若假 設該飯店自民國104年1月1日即已納入合併,則本集團之營業收 入為\$1,043,674。
-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7月12日以現金\$1,072,593(美金33,300仟元) 購入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飯店, 該公司在美國經營 飯店有關之業務。本集團預期收購後可加強在此等市場之地位。 收購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飯店所支付之對價、所取
得之資產和承擔之負債在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資訊如下:
|--|
| 現金 | 1, 072, 593 |
|---|---|
| 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公允價 | |
| 不動產及設備 | 872, 537 |
| 無形資產 | 200,056 |
| 可辨認淨資產總額 | 1, 072, 593 |
| 商譽 |
本集團自民國 105年7月12日合併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飯店,該飯店貢獻之營業收入及稅前淨損分別為\$121,695 及 \$10,922,若假設該飯店自民國105年1月1日即已納入合併,則本 集團之營業收入為\$1,521,645。
(二十三)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379 | \$ 36, 521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210 | ||
| (表列「應付票據」) | |||
| 期初其他應付款-地目變更代金 | |||
| (表列「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 127, 577 | 127, 577 | |
| 減:期末其他應付設備款-地目變更代金 | |||
| (表列「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 127, 577) | 127, 577) | |
| 本期支付現金 | 379 | \$ 36, 731 |
|
| 關係人交易 七、 |
|||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
| 105年 庄 | 1በለፉ ሎ |
| スワクラース | $1 + 7 - 1$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166 !Ⴢ. _________ |
\$ 773 I O.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 | \$ 1, 287, 801 |
\$ | 1, 125, 054 | 短期及長期借款 |
| 房屋及建築 | 1, 992, 827 | 1,590,574 | 短期及長期借款 | |
| 營業器具 定期存款(表列「其他 |
213, 329 | 224, 284 | 長期借款 | |
| 金融資產-流動」) | 16, 435 | 16,660 | 短期及長期借款 | |
| 3, 510, 392 | \$ | 2, 956, 572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此情事。
- (二)承諾事項
-
- 子公司購入 Anaheim Residence Inn、Natomas Residence Inn、 TownePlace Suites Newark Silicon Valley · Embassy Suites Valencia 及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目前皆委由 Interstate 公司經 營,依雙方簽訂之合約(合約到期日期分別為民國107年12月31日、106 年10月17日、110年8月31日、110年8月31日及111年6月22日) 約定,子公司每月須支付 Interstate 公司管理費用及績效獎金,其計算 方式係依合約約定之條件一定比率估算之。
-
- 子公司依與 Interstate 公司簽訂之管理合約約定,須依營業收入總額之一 定比率按月提撥於專戶用以購置或修繕有關之資產(辦公室除外),若該專 戶不足支付與飯店有關資產之購置或修繕,則子公司須另提撥足額之金額 存入該戶。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SF CORP. HOLIDAY GARDEN SN CORP. 及 HOLIDAY GARDEN NW CORP. 與 Marriott 公司簽訂權利金合約, 依合約規定, Anaheim Residence Inn 截至民國 107年8月8日止、Natomas Residence Inn 截 至民國 121 年 10 月 24 日止及 TownePlace Suites Newark Silicon Valley 截至民國 119年3月31日止,因使用 Marriott 公司之管理維護 系統而須依客房收入總額之一定比例支付權利金予 Marriott 公司。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VC CORP. 與 Hilton 公司簽訂權利金合約, 依合 約規定,Embassy Suites Valencia截至民國119年9月10日止,因使 用 Hilton 公司之管理維護系統而須依客房收入總額之一定比例支付權利 金予 Hilton 公司。
-
- 子公司- HOLIDAY GARDEN WC CORP. 與 IHG 公司簽訂權利金合約, 依合約 規定,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截至民國 120年7月11日 止,因使用 IHG 公司之管理維護系統而須依客房收入總額之一定比例支 付權利金予IHG公司。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SF CORP. 於民國 105年2月11日與 CTBC BANK CO., LTD. 簽訂長期借款合約,總授信額度為美金 31,000 仟元,子公司-HOLIDAY GARDEN SF CORP. 並於授信期間承諾財務結構應維持利息保障倍 數不低於1.3至1倍。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SN CORP. 於民國 104 年 6 月 3 日與 FIRST COMMERCIAL BANK, LTD. 簽訂長期借款合約, 總授信額度為美金 12,200 仟 元,子公司-HOLIDAY GARDEN SN CORP. 並於授信期間承諾財務結構應維 持利息保障倍數不低於1.15倍。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NW CORP. 於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與 FIRST COMMERCIAL BANK, LTD. 簽訂長期借款合約, 總授信額度為美金 17, 150 仟 元,子公司-HOLIDAY GARDEN NW CORP. 並於授信期間承諾財務結構應維 持利息保障倍數不低於1.15倍。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VC CORP. 於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與 FIRST COMMERCIAL BANK, LTD. 簽訂長期借款合約,總授信額度為美金 21,000 仟 元,子公司-HOLIDAY GARDEN VC CORP. 並於授信期間承諾財務結構應維 持利息保障倍數不低於1.15倍。
-
- 子公司-HOLIDAY GARDEN WC CORP. 於民國 105 年 8 月 29 日與 FIRST COMMERCIAL BANK, LTD. 簽訂長期借款合約,總授信額度為美金 23,300 仟元,子公司-HOLIDAY GARDEN WC CORP.並於授信期間承諾財務結構 應維持利息保障倍收不低於1.15倍。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與產業慣例一致,本集團以負債佔資產比例控管資本。
本集團之策略係維持一個平穩之負債佔資產比,比率如下:
| $\bullet$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總負債 | 3, 868, 441 | S. | 2,730,610 |
| 總資產 | 5, 100, 277 | \$ | 3, 943, 730 |
| 負債佔資產比 | 69 |
$(1 - \hat{z}) \hat{z}$ 融工具
-
- 公允價值資訊
-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包括現金及約當現 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存出保證金、短期借 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会 一年内到期之長期借款)、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及存入保證金)之帳面 價值趨近其公允價值。
-
-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F$ :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 投資之債券基金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 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 相關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資產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_第三等級 | 合計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51,091 |
\$ | \$ | 51,091 |
| 負債:無。 | ||||
| 104年12月31日 資產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级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權益證券 負債:無。 |
54, 123 | \$ | 54, 123 |
-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具之特性 分列如下:
開放型基金
淨值
-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市場報價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 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 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 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核准之政策執行。本集團財務部 透過與本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 本集 團 對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訂 有 書 面 原 則 , 亦 對 特 定 範 圍 與 事 項 提 供 書 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金融 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本集團未有重大商品匯率風險之暴露。
價 格 風 險
本集團投資之權益類金融商品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受市場變動之影響,惟本集團業已設置停損點,故 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利率風險
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短期及長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 本集團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抵銷。按固定利率發行之借款則使本集團承受公允價值 利率風險。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本集團舉借之浮動利率 債務,若借款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32,379 及 \$22.100。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而造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主要係來自現金及銀行存款、於營運活動產生 之應收款項及已承諾之交易,區分為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
風險並分別管理。
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之品質,本集團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之程 序。
個別客戶之風險評估係考量包含該客戶之財務狀況、歷史交易記錄 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本集團亦會 在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如預收貨款方式,以降低特定 客戶之信用風險。
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集團 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 良好之銀行或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 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未逾期未減損金融資產之信用品質資訊請詳附註六各金融資 產之說明。
- (3)流動性風險
-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予以 彙 總 。 集 團 財 務 部 監 控 集 團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 , 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 承諾額度。
- B. 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 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 將轉撥回集團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 期存款、支票存款、定期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 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 水位。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本集團持有貨幣市場 部位分別為\$852,866及\$404,050,預期可即時產生現金流量以管 理流動性風險。
- C.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 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 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自債:
| 105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 - 2 +$ | 2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989, 407 \$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105,000 | ||
| 應付票據 | 2,139 | ||
| 應付帳款 | 5,936 | ||
| 其他應付款 | 108, 470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 198,878 | 211, 433 | 2, 135, 925 |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 127, 577 | ||
| 存入保證金 | 335 | 25 | 362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1年以內 | 1~2年 | 2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 952, 796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37,000 | ||
| 應付票據 | 1,108 | ||
| 應付帳款 | 9,563 | ||
| 其他應付款 | 94, 577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 691, 316 | 72, 162 | 597, 944 |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 | 127, 577 |
D. 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事。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請詳附表二。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事。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 詳附表三。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此情事。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此情事。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 附表四。
-
- 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無此情事。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請詳附表五。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 附表六。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 基本資料:無此情事。
-
-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無此情事。
- 十四、部門資訊
-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係以地區別之角度經營業務及制定決策;故管理階層亦依此一模 式用以辨認應報導部門。
本集團共有兩個應報導部門:台灣事業部及美國事業部。台灣事業部主要 係經營觀光事業之旅社、附設餐廳及游泳池等有關業務;美國事業部係經 營觀光事業之旅社。
(二)部門資訊的衡量
本集團依據各營運部門之營業損益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 105 | 年 | 度 | ||
|---|---|---|---|---|
| 台灣事業部 | 美國事業部 | 調整及沖銷 | 合計 | |
| 收入 | ||||
| 外部客户收入 | $\overline{\mathcal{E}}$ 162, 810 |
\$1, 223, 859 | $\frac{S}{2}$ | \$1,386,669 |
| 部門損益 | $\Im$ 8,005) |
\$ 185, 377 |
\$ | \$ 177, 372 |
| 利息收入 | 389 | |||
| 公司一般收入 | 2,853 | |||
| 利息費用 | 68, 441) ( |
|||
| 公司其他利益及損失 | 1,457) | |||
| 税前淨利 | \$ 110, 716 |
|||
| 部門資產 | \$ 760, 257 |
\$2,761,956 | $\frac{3}{2}$ | \$3, 522, 213 |
| 公司一般資產 | 1,578,064 | |||
| 資產合計 | \$5, 100, 277 | |||
| 折舊及攤銷費用 | \$ 31, 395 |
$\frac{3}{2}$ 290, 774 |
$\frac{S}{2}$ | $\frac{3}{2}$ 322, 169 |
| 資本支出金額 | $\frac{3}{2}$ 379 |
$\frac{3}{2}$ 872, 537 |
$\overline{\mathcal{E}}$ | \$ 872, 916 |
| 部門負債 | \$1,667,073 | \$2, 201, 368 | \$ | \$3,868,441 |
| 104 | 年 | 度 | ||
| 台灣事業部 | 美國事業部 | 調整及沖銷 | 合計 | |
| 收入 | ||||
| 外部客户收入 | $\frac{3}{2}$ 192, 492 |
$\frac{3}{2}$ 675, 564 |
$\frac{3}{2}$ | 868,056 $\frac{3}{2}$ |
| 部門損益 | $\frac{8}{5}$ 288 |
\$ 104, 979 |
$\frac{1}{2}$ | \$ 105, 267 |
| 利息收入 | 1,927 | |||
| 公司一般收入 | 3, 199 | |||
| 利息費用 | 30, 942) ( |
|||
| 公司其他利益及損失 | 5, 330 ) | |||
| 稅前淨利 | \$ 74, 121 |
|||
| 部門資產 | \$ 792, 182 |
\$2, 183, 713 | $\frac{1}{2}$ | \$2,975,895 |
| 公司一般資產 | 967, 835 | |||
| 資產合計 | \$3,943,730 |
折舊及攤銷費用
$\sim$
資本支出金額 部門負債
$-50-$
$\hat{\boldsymbol{\theta}}$
$32, 319$
$1,876$
$$1,648,046$
$\underline{\underline{\$}}$
$\frac{3}{2}$
$$ 139, 367$
\$1,478,375
\$1,082,564
$\frac{3}{2}$
$\frac{8}{2}$
$\overline{\mathbb{R}}$
$=$
$\overline{\phantom{a}}$
$$171,686$
$$1,480,251$
$$2,730,610$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上述(三)應報導部分之相關資訊合計金額以及其他重大項目資訊揭露業 與本公司財務報告之稅前損益、資產、負債及相關對應項目之金額相符, 係採一致之衡量方式。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請參閱附註六 (十四)。
(六)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美國 | 1, 223, 859 | 3, 314, 326 | 675, 564 | \$ 2, 572, 910 |
||
| 台灣 | 162, 810 | 760, 257 | 192, 492 | 792, 182 | ||
| ٠D | 1, 386, 669 | S | 4, 074, 583 | \$ 868,056 |
3, 365, 092 |
(七)重要客户資訊
本集團民國 105年度及104年度,來自每一客戶之收入均未達綜合損益 表金額之10%,故不適用。
華国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借註 | S 出 |
e N |
品 | 男类 | 다. 21 |
긟 | en 11 |
읊 | ||||||||||
|---|---|---|---|---|---|---|---|---|---|---|---|---|---|---|---|---|---|---|
| 資金貸與 | I | ı | Ì | |||||||||||||||
| 總限額 | (註7 | ⇔ | ||||||||||||||||
| 對個別封象 | 資金貸與限 | 第 (註7) | ı | |||||||||||||||
| € | ω. I |
ı | t | I | ı | I | 1 | 1 | ||||||||||
| de. | ||||||||||||||||||
| 外推 | 뺴 | ۹ľ | Щ, | 嶫. | 嶫 | 嶫 | 4. | 瞧 | ||||||||||
| 提列備抵 擔保品 | 呆帳金額 | Ï ĉθ |
Í | ı | 1 | |||||||||||||
| 有短期融通 | 資金必要之 | 原因 (註6) | 禁逻辑 | 置飯店 | 置飯店 | 置叛告 | 星溪店 | 置飯店 | 胃板店 | 習後に | ||||||||
| 集務 | 往來金額 | (45) | I ₩ |
J | ı | ı | I | ı | ı | |||||||||
| 資金貨 | 與性質 | $(\sharp 4)$ | 短期融 | 通資金 | 短期融 | 通資金 | 短期融 | 通管金 | 短期融 | 通資金 | 短期融 | 通資金 | 短期融 | 通貢金 | 短期融 | 通資金 | 短期融 | 通資金 |
| 利率医问 | డ 年息 G. |
年息6.5% | 年息3.0% | 4466.5% | 年息3.0% | 446.5% | 年息3.0% | 年息3.0% | ||||||||||
| 實際動支 | 小話 | 1,313,916 ø |
123,350 | 185,040 | 123.360 | 974,700 | 64.980 | 154,200 | ||||||||||
| 期末馀額 | (118) | š 123 |
940 185 |
នី 23 |
ξ 974 |
S 3 |
go 154, |
|||||||||||
| 長期 | 最高金額 | (11) | $$1, 313, 916$ $$1, 313, 916$ | 524, 280 | 185,040 | 524, 280 | 246,720 | 974,700 | 64,980 | 154,200 | ||||||||
| 長佑 | 偏源 | 係人 | nK | 呶 | 야 | ٣K | вŲ | 吙 | 吙 | 呶 | ||||||||
| 往來項目 | (iii) | 應收關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關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關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開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開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開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關係 | 企業款項 | 應收開係 | 企業款項 | |
| 脊與對象 | Holiday Garden | s D |
Holiday Garden | NW CORP. | Holiday Garden | NW CORP. | Holiday Garden | VC CORP. | Iloliday Garden | VC CORP. | Holiday Garden | NC CORP. | Holiday Garden | WC CORP. | Holiday Garden | VC CORP. | ||
| 資出資金 | 之公司 | Holiday Garden | International ر 11 |
Holiday Garden | u.s. | Holiday Garden | ΰS. | Holiday Garden | s ⊐ |
lloliday Garden | s US |
Holiday Carden | ن تا |
Holiday Garden | u J |
Holiday Garden | SF CORP. | |
| 編號 | E | ω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本公司輸入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22:帐列之魔收阅信企業款项、德收阅俗人款项、股東往涨、预付款、暂行款;;;;;;;;;;;;;;;;;;;;;;;;;;;;;;;;;;;
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總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資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本公司對直接及問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限額之限制。
附表一
附表二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華國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ddot{\phantom{0}}$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畺 | ||||||||
|---|---|---|---|---|---|---|---|---|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間信 | 惊唱会 | 備註 | |||||
| 将有之公司 | $\left($ iti) | $\frac{1}{2}$ | 帳列科目 | r. # |
公允借值 | (11) | ||
|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基金: Ltd. |
14 | 獎 供出售金 越 |
Į | 36,668 | 36,668 | 54 | ||
|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 GCAHAU-策略總報酬美元(美元) 基金: |
dį. | 缩保出售金票 袁 資產一流 |
ı | 4 | 14.423 | 5# | |
| Ę | UABAAU-美複合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 Ϊ.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属國際會计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衝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衞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換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约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dot{\phantom{0}}$
附表三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新台幣仔元
| 其他约定 | 事事 | U, 捣 蚀 |
|---|---|---|
| 取得目的及 | 使用情形 | ÷÷ 短管核 |
| 僧格决定之禾者 | ti M |
|
| 一等 | ||
| 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 ||
| I | ||
| 關係 | ||
| 交易對象 | JRP BAHP WALNUT | |
| ≌∣ |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105.6.16 \$ 872,537 \$ 872,537 |
|
| 时產名稱 | Holiday Inn Express Walnut Creek 赦鎔 |
|
|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 | loliday Garden WC |
$\ddot{\phantom{0}}$
註1:所取得之貰産依規定應鑑價者,應於「價格决定之多考依據」糊中註明鑑價結果。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3:事資發生日,條指交易發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執前者。
|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
|---|---|---|
$\hat{\mathcal{L}}$
氏図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應收開係人款項餘額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 |||||||
|---|---|---|---|---|---|---|---|---|---|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開係 | $\left(\begin{smallmatrix} 1\ 1\ 1\end{smallmatrix}\right)$ | 明禁頸 | 全額 | 废理方式 | 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 Holiday Garden U.S. | 的类 | 其他應收款:1,313,916 | 뉇 | |||||
| ltd,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Ltd, Holiday Garden U.S. Holiday Garden U.S. Holiday Garden SF CORP. |
Holiday Garden U.S. | ti. | 其他應收款: 133, 181 | 눮 | $\mathbf i$ | ||||
| Holiday Garden NW CORP. Holiday Garden VC CORP. Holiday Garden VC CORP. Holiday Garden VC CORP. |
其他應收款: 308, 400 | 马 | ţ | ||||||
| おおおおお おお | 其他應收款: 123, 360 | t | ı | ||||||
| 其他應收款:1,039,680 | $\frac{1}{4}$ $\frac{1}{4}$ | ı | ţ | ||||||
| 其他應收款: 154.200 | ្អ | ı | ı |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3:該被投資公司與交易對象皆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註4:主要條其他應收款,故不適用於週轉天數之計算。
附表四
$\bar{\beta}$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 紫螺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
|---|---|---|---|---|---|---|---|---|
| 與交易人之關係 | 之比率 | |||||||
| Ŧ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註2) | Œ ą, |
公領 | 交易條件 | (1, 3) | |
|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Ltd | 其他應收款 | 69 | ទី 1, 313, |
依雙方约定辨理 | វិច្ឆិ . ន |
|||
|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Ltd | Holiday Garden U.S. Holiday Garden U.S. |
其他鹰收款 | ≊ នី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۵i | |||
| l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Ltd. | 利息收入 | 376 | 低雙方約定辦理 | នីនី ය |
||||
| l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Ltd | Holiday Garden U.S. Holiday Garden SF CORP |
56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40% | ||||
| 궄 f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
loliday Garden SN CORF | 其他收入 | 517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
| ᅼ l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
Holiday Garden NW |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ප | 具他收入 | 依雙方的定辦理 | $1.05%$ $0.70%$ |
|||
| Holiday Garden International Ltd | Holiday Garden VC | 其他收入 | នីដីទីឌី ာ |
依雙方的定辦理 | 70% | |||
| doliday Garden U.S. | 38F Holiday Garden NW |
其他應收款 | ន្ល័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705 종 0.55 호 정 종 0. 9. 9. 9. 9. 9. 9. 9. 2.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
|||
| Holiday Garden U.S. | B Holiday Garden NW |
利息收入 | 27, | 依雙方約定辦理 依雙方約定辦理 依雙方約定辦理 |
||||
| Holiday Garden U.S. Noliday Garden U.S. Holiday Garden U.S. |
දි Holiday Garden VC ( |
其他鹰收款 | š 123, |
|||||
| loliday Garden VC CORP | 利息收入 | នី ಜೆ, |
||||||
| Garden WC CORP Joliday |
其他鹰收款 | 680 039,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
| loliday Garden U.S. | Garden WC CORP Holiday |
利息收入 | 51 ಜ. |
依雙方的定辦理 | $\sim$ $\sim$ | |||
| Ioliday Carden SF CORE | loliday Garden U.S. | 其他應收款 | 613 ₽, |
依雙方的定辦理 | 34% 80% |
|||
| loliday Garden SF CORP | Holiday Garden VC CORP | 其他應收款 | ន្ល Ξ.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BRR 225 က်ခံခံ |
|||
| loliday Garden SN | SBS Holiday Garden SF |
其他應收款 | ē ≓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
| È loliday Garden VC |
Ĕ foliday Garden SF |
其他應收款 | $\frac{8}{36}$ | 依雙方約定辦理 | ||||
| loliday Garden NW | Garden SF toliday |
他應收款 | Ξ ಇೆ ಣ |
定辨理 雙方约 |
Ĉ. õ |
|||
| ≌ Garden Holiday |
Garden loliday |
化感收款 | ន្ត ಇ |
计辨理 ₩ € $\star$ 钏 |
85% | |||
1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関之案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解註明, 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2)子公司收公司別由阿拉伯数字[開始依摩師定》
12、平文司代公司列由阿拉伯数字[開始依摩師定》
#22:平文司列子公司文文易:若其, #不经司巴掲露。則另一千公司無須重複掲露);
(3)子公司對乎公司。
(3)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考
$\ddot{\phantom{1}}$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 ⇆ |
|---|
| Аņ |
| 霅 |
| ╖ |
| ű. |
| t ł, |
| ś ÷ |
| 被投資公司本 | 本期認列之投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積益 | 資損益 | |||||||
| 投資公司名稱 | (3:1.2) | 所在地區 主要警案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芥盘 | 书制 | 恨面全額 | (112(2)) | (12(3)) | 備註 | |
| 華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International Ltd. Holiday Garden |
百慕達群島 投資業務 | \$1,414,355 | \$1,414,355 | 12.000 | ⋚ | 2, 102, 093 | 101,329 | 101, 329 | 本公司之 | |
| International Ltd. Holiday Garden |
Holiday Garden U.S. | 国米 | 投資業務 | 251,291 | 251, 291 | 18,000 | Ξ | 611,756 | 129,047 | 129,047 | 该公司之 千公司 |
| Holiday Garden U.S. | Holiday Garden SF CORP. | 美國 | 经管锁进事案之 | 84,662 | 84,662 | .70,000 | Ξ | 60,906 | 34, 512 | 34, 512 | 該公司之 干公司 |
| Holiday Garden U.S. | Holiday Garden SN CORP. | 美國 | 经管概光事業之 旅館 核信 |
72,900 | 72,900 | 150,000 | ξ | 88, 287 | 22, 267 | 22, 267 | 该公司之 子公司 |
| Holiday Garden U.S. | Holiday Garden NW CORP. | 쏔 采 |
经营能尤事業之 旅館 |
81.250 | 81,250 | 50,000 | $\Xi$ | 94, 343 | 21,678 | 21,678 | 该公司之 干公司 |
| Holiday Garden D.S. | Holiday Garden VC CORP. | 美國 | 经管理光事業之 旅館 |
81,250 | 81.250 | 50,000 | ទី | 02, 414 | 39, 347 | 39, 347 | 该公司之 干公司 |
| Holiday Garden U.S. | Holiday Garden WC CORP. | 美國 | 经营锻光事業之 旅館 |
80,700 | 150,000 | $\Xi$ | 98, 137 | 17, 517 | 17,517 | 该公司之 干公司 |
|
| 干公司 |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財務報告為主要財務報告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 「被投賣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賣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
依序填寫、並於備註網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资公司本期损益」乙烟,愿填寫各被投资公司之本期损益金额。
(3)「被投资公司本期损益」乙烟,愿填寫各被投资公司之本期损益金额。
(3)「本期認列之投資损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克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