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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Jun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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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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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4日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6 月24 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6 月24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6 月16 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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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 号嘉华大厦D 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9人,代表股份数319,171,75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9.480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数36,090,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284,874,68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6.312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 1,793,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数34,297,06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167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人,代表 股份数34,297,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78%。

4、其他出席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6 月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319,171,755 股,同意股数319,12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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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股数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股数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36,04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92%;反对股数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股数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1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 第四年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6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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