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Apr 8, 2021

55464_rns_2021-04-08_b5a28090-c09d-4037-8a99-f69f81c552cd.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4 月8 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4 月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3 月31 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地点

1 / 3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 号嘉华大厦D 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 (九)会议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数266,723,32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2.026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1,926,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266,701,12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2.023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 1,904,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22,2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02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 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7%。

  • 4、其他出席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

  •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3 月23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66,723,323

2 / 3

股,同意股数266,71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59%; 反对股数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91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343%;反对股数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0%;弃权股数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827%。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第三年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8 日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