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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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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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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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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卫东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 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 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9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召开董事会 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 |
|---|---|---|---|---|---|
| 19 | 19 | 19 | 0 | 0 | 否 |
2021年度,本人努力克服疫情的影响,参加公司股东大会1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 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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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表独立意 见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类型 |
|---|---|---|---|
| 1. | 2021.1.2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2. | 2021.2.4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
同意 |
| 3. | 2021.4.28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 4. | 2021.6.7 |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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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
|||
|---|---|---|---|
| 5. | 2021.6.1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6. | 2021.6.28 |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 7. | 2021.8.2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8. | 2021.8.6 | 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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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9. | 2021.8.27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 10. | 2021.9.30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11. | 2021.11.5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
| 12. | 2021.11.30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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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
|---|---|---|---|
| 13. | 2021.12.13 |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同意 |
| 14. | 2021.12.29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业务合作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业务合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业务合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审议,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的讨论,了解公司的经营情 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 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 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密切关注公司2021年各项重 点工作的审议程序和推进程度,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 研发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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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1年度的 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学习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文件、制度、通知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 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3、2021年度,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的有关规定,截至本人述职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工 作,自2022年1月28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衷心希望今后公司在 董事会领导下一如既往的稳定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刘卫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