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3

55464_rns_2023-04-26_b8e4124f-d8f6-4cc4-bef0-ad68d092ff2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3]001093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 1-5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picture [19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 0010931 号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 技)《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合纵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合纵科技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合纵科技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 1页

大华核字[2023]0010931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合纵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合纵 科技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合纵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合纵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青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2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 号)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38.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97,180.95 万元。

截止2021 年5 月1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7,180.95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5,231.34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8,950.00
加: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16,641.00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08.3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8.92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0 年1 月25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于2017 年11 月10 日召开的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 年9 月14 日 召开的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修订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专项报告第 1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的监督权。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262000041883948 39,900.00 43.76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五棵松支行
110061450013001544607 20,300.00 ---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
91140078801000001796 10,400.00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11050188360000003713 26,580.95 --- 已销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高科支行
9550880055325400509 2.18 活期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乡支行
79040309000026158 0.00 活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窑岭支行
13452000000431228 2.98 活期
合计 97,180.95 48.92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行已于 2022 年 1 月办理销户,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于 2022 年 1 月办理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分行已于 2021 年 9 月办理销户。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结余金额为零。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picture [116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专项报告第 2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97,180.95 97,180.95 97,180.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650.39 28,650.39 28,650.39 28,650.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231.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926.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8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
39,900.00 39,90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2.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
项目
20,300.00 0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400.00 0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4.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
扩建工程
30,926.82 28,650.39 28,650.39 92.64 2022 年12
月31 日
不适用
5.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6,580.95 26,580.95 - 26,580.9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180.95 97,407.77 28,650.39 55,231.34 -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97,180.95 97,407.77 28,650.39 55,231.34 -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受宏观非可控等因素的影响,暂未计划进行;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由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原项目终止,变更后的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

专项报告第 3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从启动项目至今,虽然充电桩行业发展良好,但受上游原材料和核心元器件涨价影响,导致充电桩制造
企业利润率持续下降,且拓展下游运营商客户进展不达预期,如继续推进原项目,难以完成项目效益。为了支撑锂电材料板块业务的快速发
展,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
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2、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全国非可控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公司的前期建设进展较慢,综合公司未来电力板块发展规划的调整,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所降低。为了支撑锂电材料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决定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用
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以优化募投项目投资节奏。
3、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受宏观非可控等因素的影响,暂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正在加紧研判该项目的收益及可行性,并重新评估
项目的可执行性,未来不排除变更募投项目的可能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22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42,309.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专项报告第 4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
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设备制造项目”和
“配电物联网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30,926.82 28,650.39 28,650.39 92.64%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合计 - 30,926.82 28,650.39 28,650.39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2021年12月13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
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226.82万元共计30,926.82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专项报告第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