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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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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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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2021 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北京合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双方履行约定期限届 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 司拟改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与中兴财光华事务所 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已 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公司于2022 年4 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事务 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 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 监督管理措施27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38 次、自 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细平,2001 年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9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9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情况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虎,2016 年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4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9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情况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红,1997 年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5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8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 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 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 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1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改聘大华事务所 为公司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更换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事务所进行了事 先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各方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

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 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公司对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多年来所付 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4 月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 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 大华事务所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大华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 求。本次更换公司2022 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拟聘任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事务所协商确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报备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 5、大华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