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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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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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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0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香江投资”)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117万元。

  •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29,393.7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州香江投资公司的发展需要,广州香江投资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 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对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88 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 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 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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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63,000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 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贷款担 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广州锦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锦荣投资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20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名称: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 成立日期:1997 年5 月30 日

  • 3、 营业期限:长期

  • 4、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 号402 房

  •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 6、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 饰、装修和清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场地 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清洁服务;防虫灭鼠服务;生活清洗、消毒服务;房 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拆迁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停车场 经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持有广州香江投资公司100%股权,香江商业为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 年9 月30 日,广州香江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 为 551,794,786.30 元,负债总额为 281,481,452.61 元,净资产为 270,313,333.69 元,2020 年1 至9 月实现营业收入116,994,615.01 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合同》

  • (1)合同双方:广州香江投资(被授信人)、广发银行(授信人)

(2)授信额度最高限额: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授信额度有效期:2021 年1 月8 日至2022 年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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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发银行(债权人)

(2)保证最高限额: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广州香江投资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香江投资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 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393.70万 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2,185.70万元,占 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40%;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20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 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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