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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Dec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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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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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8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近日接到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 “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以自 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34,006,714 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68,013,428 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 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2、本次增持计划为南方香江或其关联 方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

方。

(二)本次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止至2017 年12 月14 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的持股情况如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69,725,771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25.58%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13,261,47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97%;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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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1,00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18%;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34,003,78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657,222,039 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48.73%。

(三)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增持计划

公司已于2016 年12 月29 日发布《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6-104 号、临2016-105 号公告),根据该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6 个月内以其管理的契约型基金——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即不低于 28,092,592 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5%,即98,324,073 股,香江股权投资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具体增 持比例。

截至2017 年6 月27 日,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自2016 年12 月28 日首 次增持起至2017 年6 月27 日,香江股权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033,787 股,约占本公告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该增 持计划完成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7 年6 月29 日披露的(临2017-045 号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香江控股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方香江持有的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 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各 65%股权,合计交易价为250,164 万元。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 年12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南方香江基于看好本次交易后香江控股的发展前景以及对香江控股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判断,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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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 本的1%(即34,006,714 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68,013,428 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将基 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起未来12 个 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公司 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南方香江或其关联方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公司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并 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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