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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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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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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 月28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情况,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应当采用累积投 票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 可以 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 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历和基本情况。 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应由持有本公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应由持有本公 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联名(或 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联名(或 单人)向董事会提起候选人名单,由董 单人)向董事会提起候选人名单,由董 事会整理后提交股东大会。 事会整理后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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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依照本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公司监事会由二名公司职工代表及二名股东代表共同组成。其中,二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名股东代表由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联名(或单人)向监事会提起候选人名单,由监事会整理后提交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依照本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公司监事会由二名公司职工代表及二名股东代表共同组成。其中,二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名股东代表由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联名(或单人)向监事会提起候选人名单,由监事会整理后提交股东大会。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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