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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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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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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034

证券代码:60016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本次担保金额 15,6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68,925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190,813.2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2.35
特别风险提示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9 月19 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 “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向交通 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 额为15,6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郑州郑东”或“郑州置业”)、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沙香江”)分别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与《抵押合同》, 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32.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 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 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 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37,050 万元,未超过全 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 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翟栋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682307
成立时间 1996 年9 月4 日
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 号2 栋406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柜台、摊位出租;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家具销售;家具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5 年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6,129.58 238,930.54
负债总额 206,641.92 151,490.38
资产净额 89,487.66 87,440.16
营业收入 4,989.45 11,476.24
净利润 2,152.31 4,082.29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香江商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一)

  •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交通银行(债权人)

  •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 一笔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保证合同》(二)

(1)合同双方:郑州置业(保证人)、交通银行(债权人)

  •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 一笔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3、《保证合同》(三)

  • (1)合同双方:长沙香江(保证人)、交通银行(债权人)

    •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

  • 一笔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抵押合同》(一)

  • (1)合同双方:郑州置业(抵押人)、香江商业(债务人)、交通银行(抵

  • 押权人)

  • (2)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 年9 月1 日至2030 年

  • 9 月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 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圆整。

  • (3)抵押物: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22 号E1 号楼、E3 号楼4 套仓储物

  • 流物业。

    •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抵押合同》(二)

  • (1)合同双方:长沙香江(抵押人)、香江商业(债务人)、交通银行(抵

  • 押权人)

  • (2)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 年9 月1 日至2030 年

  • 9 月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 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圆整。

    • (3)抵押物: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84773.35 平方米商业用地。

    •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至 2025 年6 月30 日,香江商业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且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 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 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15,6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813.20 万元,均为 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35%。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总额为14,699.79 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并表体系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