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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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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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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债务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 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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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中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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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增信担保公司”)
●反担保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深圳市香 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金海马”)
●反担保金额:本次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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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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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和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拟发行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12 亿元。公 司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承诺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根据本标准条款约定的分配 顺序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的税负、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 和/或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深担增信担保公司愿意为公司履行差 额支付义务提供其担保范围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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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及武汉金海马为深担增信担保公司此次担保提供 反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2.96 亿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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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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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胡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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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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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立日期:2019 年11 月5 日
5、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 号深圳市 软件产业基地2 栋C16 层1603
6、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 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及其他非融资担保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下项 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 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深担增信担保公司的总资产为6,241,395,417.54 元,负债总额为95,224,863.34 元,净资产为6,146,170,554.20 元,2020 年实 现营业收入296,786,782.37 元,净利润为142,348,048.86 元。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深担增信担保公司的总资产为6,461,423,524.14 元,负债总额为276,164,069.82 元,净资产为6,185,259,454.32 元,2021 年 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3,624,273.42 元,净利润为39,088,900.12 元。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反担保合同
1、合同各方:深担增信担保(债权人,甲方)、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保 证人,乙方一)、香江商业(保证人,乙方二)、武汉金海马(保证人,乙方三)、 香江控股(委托人/债务人,丙方);
- 2、保证反担保范围:甲方依据《担保协议》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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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向丙方收取的担保费;丙方依据主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差额补足款利 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主债权支出的全部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等)。
3、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丙方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 4、保证反担保期间:自主债权存续期间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抵押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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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各方:深担增信担保(抵押权人,甲方)、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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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乙方)、香江控股(委托人/债务人,丙方);
2、保证反担保范围:甲方依据《担保协议》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款项; 甲方有权向丙方收取的担保费;丙方依据主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差额补足款利 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主债权支出的全部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等)。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2.96 亿元整,该金额仅为抵押反 担保范围的一部分,不构成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甲方有权按照抵押物实 现的实际价值优先受偿;
3、反担保抵押物:乙方以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设定抵押反担 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本次为深担增信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拓展融资 渠道需要,有利于公司增加融资来源,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流量。深担增信担保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属于公司可控范围,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子公司本次为深担增信担保公司提供2.96 亿元的反担保,截止2021 年6 月22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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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580.55 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45,383.81 万元,占公司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96%;为合营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96.74 万元,占公司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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