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3, 2021

17821_rns_2021-06-23_e09b07af-e2e0-40a8-aea3-dc946f5f4e5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 琴”)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8,62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620万元。

  •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52,580.55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珠海横琴公司的发展需要,珠海横琴公司向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申请贷款,南方传媒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进行放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8,62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95 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 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 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1

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235,130万元,未超过全 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 2、 成立日期:2012 年11 月29 日

  • 3、 营业期限:2012 年11 月29 日至永久

  • 4、 注册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91 号写字楼2505 房

  • 5、 法定代表人:庞伟爱

  •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审批部门审批文件 或者许可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因此其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 年03 月31 日,珠海横琴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331,866,634.62 元,负债总额为 1,386,930,130.64 元,净资产为 -55,063,496.02 元,2021 年1 至3 月实现营业收入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合同》

  • (1)合同各方:珠海横琴(借款人)、南方传媒(委托人)、农业银行(受

托人)

  • (2)借款金额:26,6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万元整) (3)借款期限:贰年

  •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2、《担保合同》

  •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南方传媒(债权人)

2

(2)被担保的主债权:18,62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陆佰贰拾 万元整),主合同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万元整以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 复利、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总额的70%。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 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珠海横琴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横琴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8,620万元的担保,截 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2,580.55 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5,383.81万元, 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96%;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196.7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