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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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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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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954万元。

    •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48,960.55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公司的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95 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 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 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216,510万元,未超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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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成立日期:1996 年09 月04 日

  • 3、 营业期限:1996 年09 月04 日至2036 年9 月4 日

  • 4、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 号2 栋406

  •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 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 年0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4,070,910,528.64 元,负债总额为3,187,288,100.19 元,净资产为883,622,428.45 元,2021 年1 至3 月实现营业收入154,164,253.0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额度贷款合同》

(1)合同方:香江商业(借款人)、广发银行(贷款人)

(2)融资额度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额度有效期:每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发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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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最高额抵押合同》

  • (1)合同方: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抵押人)、广发银行(抵押权

  • 人)

    •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 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4)抵押物:抵押人自持的物业财产

  • (5)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8,960.55万元,其 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1,763.81万元,占公司 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28%;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96.74 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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