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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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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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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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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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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21,51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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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1,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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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476,527.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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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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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增城香江公司的发展需要,增城香江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代表金谷•鑫达睿盈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谷国际”)签订 相关融资协议,申请融资90,000 万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 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21,51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1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95 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 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 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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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201,510万元,未超过全 年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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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00 年0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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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期限:2000 年09 月28 日至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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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陈家林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商业街A 幢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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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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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 万元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房屋租赁;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室内装饰、 装修。
8、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增 城香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 年3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6,863,195,644.84 元,负债总额为6,497,522,829.38 元,净资产为365,672,815.46 元,2021 年 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33,162,339.55 元,净利润为7,629,668.91 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
(1)合同方:金谷国际(甲方)、增城香江(乙方)、广州锦绣香江房地产 有限公司(丙方,以下简称“广州香江”)
(2)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转让特定股权 收益权;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乙方持有的特定股权收益 权,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
(3)转让价款:总额不超过9 亿元整(大写:玖亿元)。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债务确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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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方:金谷国际(甲方)、增城香江(乙方)
(2)双方确认,履行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伍佰壹拾万元整(小 写:1,215,100,000.00 元)(不含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债务履行总期限为36 个月,自2021 年5 月19 日至2024 年 5 月19 日,具体依 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及执行情况确定。
(3)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抵押合同》
(1)合同方:广州香江(抵押人)、金谷国际(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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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的主债权: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伍佰壹拾万元整(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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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100,000.00 元)(不含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3)抵押财产: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即任一对赌 条件在对赌条件触发日未能获得满足时即对赌失败时债务人应支付的特定股权 收益权收购价款、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5)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保证合同》
(1)合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金谷国际(债权人)
(2)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伍佰壹拾万元整(小写:
1,215,100,000.00 元)(不含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3)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即任一 对赌条件在对赌条件触发日未能获得满足时即对赌失败时债务人应支付的特定 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费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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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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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 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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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城香江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提供担保金额为121,510万元的担保,截止 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6,527.38 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9,330.64万元, 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28%;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196.74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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