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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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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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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7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瀑布公 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锦江”) 持有其90%股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 江”)持有其10%股权。因此,广州大瀑布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共计人民币 35,500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29,368.56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州大瀑布公司的发展需要,广州大瀑布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贷款。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番禺锦江 为其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7,000 万元。 同时,南方香江为其提供本次贷款金额的10%(即人民币3,000 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 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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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对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88 亿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 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 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61,000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 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同时,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贷款担 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广州锦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锦荣投资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20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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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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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立日期:2005 年0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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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派潭镇锦绣香江御泉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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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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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酒店管理; 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物业管 理;停车场经营;滑道(需持有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游乐设施安全检 验合格证》方可开展经营);游乐园经营(需持有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 《游乐设施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持有效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棋牌服务;露天 游乐场所游乐设施零售;酒店住宿服务(旅业);游泳馆;歌舞厅娱乐活动;中餐 服务;西餐服务;自助餐服务;快餐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冷热饮品制 售;小吃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甜品制售;日式餐、料理服务;韩式餐、料理服 务;制售东南亚餐(具体经营项目以《餐饮服务许可证》载明为准);酒吧服务; 中央厨房(具体经营项目以《餐饮服务许可证》载明为准);糕点、面包零售; 烟草制品零售;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熟食零售;洗浴服务;桑拿、汗蒸; 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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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持有番禺锦江51%股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 司番禺锦江持有广州大瀑布公司90%股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持有广州 大瀑布公司10%股权。广州大瀑布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8、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 年09 月30 日,广州大瀑布公司的资产总额 为996,380,609.78 元、负债总额为1,313,535,203.71 元、净资产为 -317,154,593.93 元、2020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9 月30 日的营业收入为 25,066,523.0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合同》
(1)合同双方:平安银行(贷款人)、广州大瀑布公司(借款人)
(2)贷款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3)贷款期限:10 年
(4)贷款用途:用于归还关联借款、归还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经营物业的装 修等经营性资金需求。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番禺锦江(保证人)、平安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27,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 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 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 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 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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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质押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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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双方:广州大瀑布公司(出质人)、平安银行(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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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3)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 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 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 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同时,本次担保事项,由南方香江为广州大瀑布公司提供本次贷款金额的 10%(即人民币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持续发展,满足 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广州大瀑布公司经营情况 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番禺锦江为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大瀑布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的金额为27,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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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368.56万元,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322,160.5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40%;为 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08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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