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eungkong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19, 2020

17821_rns_2020-03-19_5b196ff0-ca5a-4d23-9183-25b0ddc39fa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000万元。

  •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49,814.78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公司的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向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担保集团”)申请贷款,深圳担保集团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向香江商业发放银行贷款。深圳香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批准公司2019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88亿元的担保事项; 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188,6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 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1

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成立日期:1996 年09 月04 日

  • 3、 营业期限:1996 年09 月04 日至2036 年9 月4 日

  • 4、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 号2 栋406

  •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 6、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 万元人民币

  • 7、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

  • 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 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 年9 月30 日,资产总额为2,035,886,587.28 元,负债总额为1,135,428,471.19 元,净资产为900,458,116.09 元,营业收入 为595,661,165.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1、《委托贷款合同》

  • (1)合同方:香江商业(借款人)、深圳担保集团(委托人)、建设银行(受

  • 托人)

    • (2)借款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 (3)借款用途:用于经营周转

(4)借款期限:自2020 年3 月18 日至2021 年3 月17 日止

  •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保证合同》

  • (1)合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深圳

  • 担保集团(委托人)、香江商业(借款人)

    • (2)保证最高本金限额:3,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2

  • (3)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

  • 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三年期满”止

(4)保证范围: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应向深圳 担保集团或受托行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或受托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等);委托合同 项下的借款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以香江商业与受托行所签署的借款借据的约 定为准。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9,814.78万元,其中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的余额为243,314.78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86%; 对合营子公司的担保的金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8%。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