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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Sep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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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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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6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6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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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15,478.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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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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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的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10,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批准公司2018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78亿元的担保事项; 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78,000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本次 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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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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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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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立日期:1996 年09 月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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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期限:1996 年09 月04 日至2036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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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 号2 栋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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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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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 年6 月30 日,香江商业的资产总额为 2,475,830,694.98 元,负债总额为1,716,066,712.40 元,净资产为 759,763,982.58 元,营业收入为461,169,203.7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商业(借款人)、渤海银行(贷款人)
(2)最高贷款额度:1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3)额度有效期:自2018 年9 月26 日至2020 年9 月25 日。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保证协议》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渤海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最高总额:1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3)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 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 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 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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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 其他款项。
-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2 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 到期日分别计算。
-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5,478.43万元,其中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的担保的余额为205,478.43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1%; 对合营子公司的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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