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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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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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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成立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及签署有限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 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蒋映岚先生、胡洋先生、吴双胜先生及王锋先生已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运国 王咏梅 谢家伟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