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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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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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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4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14 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本次会议议 案的表决,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 年7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49 号《香江控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 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2017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 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891号),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由于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7年8月4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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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股东大会申请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 长12个月,为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除延长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授权相关 内容保持不变。

三、同意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公司于2017 年7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50 号《香江控股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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