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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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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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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次重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 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663 号)核准,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和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以购买相关资产,并采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形式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即不超过人民币 23.50 亿元。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 590,452,200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98 元,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9,999,756.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配套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292,199,760.39 元。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部 到账,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17]7-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3,691,687.44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149,385,851.76 元, 2021 年使用人民币 4,305,835.68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38,508,072.95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余额为 394,127.74 元,与募 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1,138,113,945.03 元。导致该差异的原因包括:( 1 )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53,500,000.00 元;( 2 )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15,393,578.82 元;( 3 )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7,523.85 元。

二、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香江控股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进行募集资金支出时,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 批手续。

经核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香江控股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 2017 年 2 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碧桂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 批程序且符合监管协议之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元)
202112
31 日余额(元~~)~~
上市公司长沙
高岭商贸城建
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东瀚园支行(原名: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
禺支行)
441162949018800016201 450,000,000.00 279,398.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华南碧桂园支行
531900026510704 680,000,000.00 79,588.56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
801880100048103 250,000,000.00 6,715.64
上市公司南沙
香江国际金融
中心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
5810000010120100100229 912,199,760.39 28,425.11
合计 2,292,199,760.39 394,127.74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7 年 2 月,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碧桂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上述多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以下简称“上交所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各方按照上述多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件 1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香江控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6 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 25,123 万元。经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以募集

资金 25,12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6 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 17 )第 E00018 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上述置换款项已于 2017 年 3 月 3 日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出。

(四)使用闲置募集配套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以部分闲 置募集配套资金 9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11 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配套资金 110,000 万元以及 8,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2019 年 6 月 10 日及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将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 万元及 8,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1 月 1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配套资金 109,500 万元 以及 8,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2020 年 6 月 5 日及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将使 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9,500 万元及 8,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1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11 月 16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配套资金 107,800 万 元以及 7,95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2021 年 4 月 19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将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7,800 万元及 7,95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1 月 0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107,500 万元以及人民币 7,85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经授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15,350 万元尚未到期。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事 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香江控股该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暂不存在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香江控股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去向

香江控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支付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 ( A1-1 、 A1-2 地块)和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工程款项。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长沙高岭商贸城 A1-2 地块以及南沙香江国际金 融中心项目已竣工验收,部分工程款项尚未结算完毕。

长沙高岭商贸城 A1-1 地块处于临建状态,尚未开工。受互联网电商冲击, 国内商业物业出现滞销情况。为了帮助房地产市场恢复活力,去除商业地产库存,

中央及各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例如, 2021 年 10 月,湖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等五部委发布《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出台非住宅商品房 去库存 10 条举措,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出台后,当地各级 政府推进进度有所不同。目前,公司正在与当地主管部门探讨地块建设规划调整 可行性等具体事宜。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配套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 存放,经授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5,350 万元尚未到期。

(九)变更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香江控股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香江控股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配套资金 的存放、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9,2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3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注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
-(1)(注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
/(1)
(注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本次重组现金
对价支付
70,000 70,000 70,000 - 70,000 - 100 已完成 注2
上市公司长沙
高岭商贸城建
设项目
138,000 132,220 不适用 430 28,748 不适用 不适用 注3 注4 注4
上市公司南沙
香江国际金融
中心项目
27,000 27,000 不适用 - 16,621 不适用 不适用 2017.6.23 注4 注4
合计 235,000 229,220 430 115,36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 注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未承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投入金额,故不适用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 注 2 : 2016 年度,公司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沈阳好天地”) 100% 股权,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家福特”) 100% 股权以及长春物业和郑州物业,和向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州物业。根据公司编制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香 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物业、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物业以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物业、长春物业和广州物业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沈阳好天地持有物业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为人民币 2,782 万元,深圳家福特持有物业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为人民币 16,946 万 元,其余三处物业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为人民币 2,380 万元。

  •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包括 A1-1 、 A1-2 地块,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1 地块处于临建状态,尚未开工, 超过原计划建设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在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地块建设规划具体事宜; A1-2 地块已于 2017 年 12 月竣工验收。

注 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 A1-2 地块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本年出租商铺实现 净亏损人民币 2,042 万元,累计已售及出租商铺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4,470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尚未结算完毕 ; 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已竣 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年出租商铺写字楼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3,290 万元,累计出售及出租商铺写字楼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15,169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亦尚未结算完毕。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二次重组)》之签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