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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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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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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和系统的评估,编制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以下简称“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审计委员 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的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后 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自我评价意见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 经营单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这些单位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 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刘昊芸 陈昭菲

鲁朝慧 吴光辉

年4 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