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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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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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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通知》)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圳香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或“上市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 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根据上述规定,公 司在有关本次交易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即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 -6.13%。

在上述 20 个交易日期间,上证指数(000001.SH)累计涨跌幅为 1.10%,剔 除大盘指数因素,上市公司股票下跌 7.23%。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房地产行业。在上 述 20 个交易日期间,证监会房地产指数(883028.WI)累计涨跌幅为-1.24%,剔 除同行业板块因素,上市公司股票下跌 4.89%。

根据公司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价波动情况以及同期内上证指数 (000001.SH)和证监会房地产指数(883028.WI)的波动情况,在剔除大盘指数 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价格累计涨跌 幅分别为-7.23%和-4.89%,股票价格波动均未超过 20%。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的累计涨跌幅相关 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否 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 定的股价波动情形之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俞汉平 裴毅

张云际 陈琼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