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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kong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Feb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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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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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 7-12号

$\blacksquare$ 录

$\mathcal{O}(\varepsilon)$

,验资报告····································
、附件 ………………………………………………………………第3-10页
(一)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第3页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第4页
(三) 验资事项说明 …………………………………………… 第5-7页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
$(\overline{\mu}$
本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第9页
(五)
(六)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0页

$\tilde{\ell}$

验 资 报 告

天健验〔2017〕 7-12号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7年2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出资者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 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12,919,224.00 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812,919,224.00 元。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股份认购 协议以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贵公司 申请通过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炬元彤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创金合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590, 452, 200. 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403, 371, 424. 00 元。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63 号) 核准, 并经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后, 贵公司 获准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炬元彤康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不超过 590, 452, 261 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 元。经我们审验,

第1页 共10页

截至 2017年2月7日止, 贵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90, 452, 2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9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49.999.756.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57, 799, 995. 61 元(包含进项税额 (暂估) 3, 271, 697. 86 元) 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295, 471, 458. 25 元, 其中, 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伍亿玖仟零肆拾伍万贰仟贰佰元整 ( Y 590, 452, 200, 00), 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 溢价) 1,705,019,258.25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2, 812, 919, 224. 00 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2,812,919,224.00 元, 已经本所审验, 并由本所于 2016 年 11 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139号)。截至 2017 年 2 月 7 日 止,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403,371,424.00 元, 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3, 403, 371, 424. 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出资 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1. 验资事项说明
    1.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1. 本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1.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7年2月7日止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货币出资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 %)
21.49 10.45
$\circ$
10.68 15.00 20.00
$\circ$
11.91 10.46 100.00
$\circ$
实收资本 其中: 金额 126, 884, 400.0 61,718,500.00 63,067,800.00 88, 567, 800. 00 118,090,400.0 70, 351, 700.00 61,771,600.00 590, 452, 200.0
其中: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
21.49 10.45 10.68 15.00 20.00 11.91 10.46 100.00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金額 504, 999, 912.00 245, 639, 630.00 251,009,844.00 352, 499, 844.00 469, 999, 792. 00 279, 999, 766. 00 245, 850, 968.00 2, 349, 999, 756.00
合计


$^{+}$
使


货币 00
504, 999, 912
00
245, 639, 630.
$\infty$
251, 009, 844.
352, 499, 844.00 $\infty$
469, 999, 792
$\infty$
279, 999, 766.
00
245, 850, 968.
2, 349, 999, 756.00
出资比例 $(\%)$ 21.49 10.45 10.68 15.00 20.00 11.91 10.46 100.00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金额 126, 884, 400.00 61,718,500.00 63,067,800.00 88, 567, 800. 00 118,090,400.00 70, 351, 700.00 61,771,600.00 590, 452, 200.00
被审验单位名称: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者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泓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dd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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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7年2月7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47.14 1.08 48.22 51.78 51.78 100.00
变更后 金資 1, 604, 467, 444.00 36,720,000.00 1, 641, 187, 444.00 1,762, 183, 980.00 1,762,183,980.00 3, 403, 371, 424.00
实收资本 本次增加额 590, 452, 200.00 590, 452, 200.00 590, 452, 200.00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frac{a}{b})$
36.04 1.31 37.35 62.65 62.65 100.00
变更前 金额 1, 014, 015, 244.00 36,720,000.00 1, 050, 735, 244.00 1,762,183,980.00 1,762,183,980.00 2, 812, 919, 224.00
变更后 出资比
例(%)
47.14 1.08 48.22 51.78 51.78 100.00
金额 1, 604, 467, 444. 00 36,720,000.00 1, 641, 187, 444.00 1,762,183,980.00 1,762,183,980.00 3, 403, 371, 424.00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
例(%)
36.04 1.31 37.35 62.65 62.65 100.00
变更前 金额 1, 014, 015, 244.00 36,720,000.00 1, 050, 735, 244.00 1,762, 183, 980.00 1,762,183,980.00 2, 812, 919, 224.00
出资者名称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frac{1}{1}$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七、小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小计 合计

$\tilde{\mathcal{E}}$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原名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系1993年3月26日经山东临沂地区体制改革委员会临体改[1993]第28 号文件批准, 由山东临沂工程机械厂独家发起,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贵公司于1994年1月30日在临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领取注 册号为 370000180099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经过历次变 更后,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267146826U 的营业执照。贵公 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812, 919, 224. 00 元, 折股份总数 2, 812, 919, 224 股(每 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50,735,244 股,占股份总数的 37.3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762,183,980 股, 占股份总额的 62.65%。

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经《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后, 贵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590, 452, 200. 00 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403, 371, 424. 00 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经《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后,发行价格由 6.06 元/股调整为 3.98 元/股,发行数量上限由 387,788,779 股调整为 590,452,261 股。根据相关股份认购合同,贵公司申请通过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泓 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90,452,2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3.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9.999.756.00 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3, 403, 371, 424. 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3, 403, 371, 424 股。其 中: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 641, 187, 444. 00 股, 占股份总数的 48. 22%; 无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1,762,183,980 股,占股份总数的 51.78%。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7年2月7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泓 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90,452,20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 3.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 349, 999, 756. 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57, 799, 995. 61 元 (含 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292, 199, 760. 39 元, 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7日分别汇入贵公司下列银行开立的人民账户内: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汇入金额(人民币元)
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441162949018800016201 450, 000, 000. 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华南碧桂园支行
531900026510704 680, 000, 000. 00
浙商银行广州分行 5810000010120100100229 912, 199, 760. 39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1880100048103 250, 000, 000. 00
小 计 2, 292, 199, 760, 39

另扣除发行费用 57, 799, 995. 61 元 (包含进项税额 (暂估) 3, 271, 697. 86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295, 471, 458. 25 元,贵公司本次发行新股计入实 收资本 590, 452, 200. 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705, 019, 258. 25 元。 贵公司已于 2017年2月7日以第 0001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资本 2,812,919,224.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贵公司累计 实收资本 3, 403, 371, 424. 00 元, 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 641, 187, 444

股, 占股份总数的 48.2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762,183,980 股, 占股份 总数的 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