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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TONG LOGISTIC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Feb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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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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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 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07,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 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前述股份来源于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 月14 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刘振东先 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2,606,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减持总金额为47,193,482.52 元,刘振东先生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副董 事长于江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刘振东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61,307,014 | 21.72% |
IPO 前取得:20,564,321 股 |
1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987,644 股 其他方式取得: 39,755,049 股 |
||||
|---|---|---|---|---|
| 于江水 |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
18,404,990 | 6.52% |
IPO 前取得:6,385,405 股 其他方式取得: 12,019,585 股 |
| 李健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2,279,631 | 0.81% |
IPO 前取得:790,892 股 其他方式取得: 1,488,739 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股东名 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 式 |
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 |
减持总 金额 (元) |
当前 持股 数量 (股) |
当前持 股比例 |
|---|---|---|---|---|---|---|---|---|
| 刘振东 | 2,606,700 | 0.92% | 2021/2/5 ~ 2021/2/8 |
集中竞 价交易 |
18.05 -18.29 |
47,193, 482.52 |
58,70 0,314 |
20.80% |
| 于江水 | 0 | 0% |
2021/2/5 ~ 2021/2/8 |
集中竞 价交易 |
0 -0 | 0 | 18,40 4,990 |
6.52% |
| 李健 | 0 | 0% |
2021/2/5 ~ 2021/2/8 |
集中竞 价交易 |
0 -0 | 0 | 2,279 ,631 |
0.81%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58,700,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0.80%;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刘振东先生、于 江水先生及李健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 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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