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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TONG LOGISTIC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an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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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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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 份”)董事长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07,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 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 前、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公司转增 股本;
公司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4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股份来源于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9,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前述股份来源于IPO 前以及公司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 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94,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 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 个交易日 后的6 个月内。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合计2,794,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副总经理李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569,9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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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刘振东 | 5% 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
61,307,014 | 21.72% |
IPO 前取得:20,564,321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87,644 股 其他方式取得:39,755,049 股 |
| 于江水 | 5% 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
18,404,990 | 6.52% |
IPO 前取得:6,385,405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019,585 股 |
| 李健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279,631 | 0.81% |
IPO 前取得:790,892 股 其他方式取得:1,488,739 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股本转增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 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 划披露日期 |
|---|---|---|---|---|---|
| 刘振东 | 4,087,134 | 1.45% |
2020/3/23~ 2020/3/24 |
8.01-8.01 | 2020 年2 月 27 日 |
| 刘振东 | 16,348,536 | 5.79% |
2020/11/17~ 2020/11/18 |
17.43-17.43 | 2020 年10 月 17 日 |
| 于江水 | 6,134,996 | 2.17% |
2020/3/23~ 2020/3/24 |
8.01-8.01 | 2020 年2 月 27 日 |
| 李健 | 759,877 | 0.27% |
2020/3/23~ 2020/3/24 |
8.01-8.01 | 2020 年2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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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 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 易减持 期间 |
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 源 |
拟减持原 因 |
| 刘振东 | 不超过: 2,794,176 股 |
不超过: 0.99%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794,176 股 |
2021/2/4 ~ 2021/8/3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集中 竞价交易取得及 其他方式取得 |
个人资金需 求 |
| 于江水 | 不超过: 2,794,176 股 |
不超过: 0.99%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794,176 股 |
2021/2/4 ~ 2021/8/3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及其 他方式取得 |
个人资金需 求 |
| 李健 | 不超过: 569,907 股 |
不超过: 0.20% |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69,907 股 |
2021/2/4 ~ 2021/8/3 |
按市场 价格 |
IPO 前取得及其 他方式取得 |
个人资金需 求 |
注:
- 1、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日起15 个交易日后至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 应调整。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刘振东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 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 数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 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于江水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 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 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 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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