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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Fe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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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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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锋信息 股票代码:3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魏晓婷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魏晓曦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欧霖杰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12 月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锋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上市公司、 恒锋信息 |
指 |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魏晓婷、魏晓曦、欧霖杰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
| 本报告书、本报告、 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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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魏晓婷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魏晓曦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欧霖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新园5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魏晓婷女士与魏晓曦女士系胞姐妹关系。魏晓曦女士与欧霖杰先生系夫妻关 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魏晓婷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情况如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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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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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财富安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 分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 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魏晓曦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魏晓婷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3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 年12 月23 日,魏晓婷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1,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公司于2021 年12 月10 日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视市场变 化情况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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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 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2021 年12 月23 日,魏晓 婷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魏晓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228,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1年12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 曦女士、欧霖杰先生、魏晓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29,68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6.44%。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2021年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178,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9%。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 例 |
||
| 魏晓曦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50,232,546 | 30.52% | 50,232,546 | 30.52% |
| 欧霖杰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17,717,800 | 10.77% | 17,717,800 | 10.77% |
| 魏晓婷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8,479,340 | 5.15% | 8,228,140 | 4.9999% |
| 合计 | 76,429,686 | 46.44% | 76,178,486 | 46.29%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曦女士、欧霖杰 先生、魏晓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178,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9%。其 中魏晓曦女士质押状态的股份为2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欧霖杰 先生质押状态的股份为9,59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魏晓婷女士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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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恒锋
信息股票的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
| 魏晓曦 | 大宗交易 | 2021/9/9 | 12.00 | 1,640,000 | 1.00% |
| 欧霖杰 | 大宗交易 | 2021/9/9 | 12.00 | 1,640,000 | 1.00% |
| 魏晓曦 | 大宗交易 | 2021/12/17 | 13.00 |
963,700 | 0.59% |
| 魏晓婷 | 大宗交易 | 2021/12/23 | 12.50 |
251,200 | 0.15% |
| 合计 | 4,494,900 | 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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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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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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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魏晓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一: 魏晓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二: 欧霖杰
2021 年12 月23 日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 |
| 股票简称 | 恒锋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60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
魏晓婷、魏晓曦、欧 霖杰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 科技东路创新园5 号 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减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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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8,479,340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5.15%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曦 女士、欧霖杰先生、魏晓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429,6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4%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251,200 股 变动比例:0.15%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数量:8,228,140 股 持股比例:4.9999%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曦 女士、欧霖杰先生、魏晓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178,4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6.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排除有增持或减持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是否拟于未来 12 照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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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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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魏晓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一: 魏晓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二: 欧霖杰
2021 年12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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