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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BAO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Mar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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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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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 相关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的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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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

  2. 出席对象:

  3.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中,议案3、4 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

  •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

2

开披露。

  • 3、上述议案中,议案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恒宝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17:00

  •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以2024年3月22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 4、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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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1-86644324;

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王坚;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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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4 年3 月2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3 月25 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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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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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公司)未作明确投票指 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委 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
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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