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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BAO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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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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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 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 1.投资目的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

平,实现收益最大化。

  •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

  • 3.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4.投资范围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

  • 6.投资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证券部人员负责具体 实施;同时,本投资事项不得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经营业务的进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 投资产品,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 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修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 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 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 条例,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 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 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须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否 决,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证券投 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