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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BAO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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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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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11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 的对外担保事项。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 立审计准则,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所 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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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三、对公司2011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公司201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1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制度执 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 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重点控制事项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五、本报告期内盈利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宝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11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2007年度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派2元现金(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2008 年度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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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5股,派0.5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2010 年度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最近三年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86.26%。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 会提议, 2011年度不进行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认 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全体股东有利,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王建章 任明辉 尹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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