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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an Thinker Automatic Equipmen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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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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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 [2018]00004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18]000044 号

河南思维自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南思维自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维 公司)2017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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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18]00004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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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 年12 月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 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 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 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 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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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18]00004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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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 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1、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 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 织架构,合理设置了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了比较系统的管理控制制度, 采取了有力的控制措施,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 机构和直接责任者,代表董事会领导和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审计部作 为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的职能部门,按照审计委员会的授权和委托,负 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评价工作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3、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人员组成

公司审计部组成评价工作小组,集中抽调审计人员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由审计部经理任组长,负责制定内部控制评价 方案、组织安排现场测试、监督跟进问题整改、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并领导评价工作组实施具体的内部控制现场测试评价工作。

4、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聘请的专业机构

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 进行独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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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18]00004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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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河南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思维鑫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 南思维精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25%,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之比 96.0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机构、生 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财务会计控制管理、关联交易管 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 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存 货与仓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资产安全性风险、应收账款 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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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18]00004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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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内部评价包括内控评价准备阶段、实施阶 段和报告阶段,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 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 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 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 利润总额的3%≤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利
潜在错报 润总额的5% 错报金额<5% 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 资产总额的0.5%≤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资
潜在错报 产总额的1% 错报金额<1% 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财务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营
潜在错报 业收入总额的1% 报告错报金额<1% 业收入总额的0.5%
净资产潜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净 净资产总额的0.5%≤财务报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净
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1% 告错报金额<1% 资产总额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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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18]00004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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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净资产的1% 净资产的0.5%<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净资产的1% 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净资产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3)重要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6)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2)决策失误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3)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4)重要业务制度不完善。
一般缺陷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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