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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an Splendor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Sep 14, 2009
54345_rns_2009-09-14_e8199ec6-f694-4339-af35-9b485da0475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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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 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认真 阅读2009 年9 月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 券日报》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1,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0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发行数量为1,55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10万股,即本次发行总量的20%, 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申购简称为“辉煌科技”,申购代码 为“00229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工作于2009年9月10日结束,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 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35.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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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 购数量之和为100,26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323.42倍。
4、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3,827.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38,750.00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 24,923.00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年9月14日在《河南辉 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 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10日)提交有效报价(指申 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5.00元/股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申购数量为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未参 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其报价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若配 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缴款时间:2009年9月15日(T日,周二,截止时间15:00)。 T-1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
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 或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查询。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 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96”。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 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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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是否到账。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账户,导致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资金到账情况的,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 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 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申购款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在《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 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1、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9年9月15日(T日,周二),申购时间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12、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9月14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 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 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0,000股。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 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 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4、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 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9 年9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 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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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 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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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辉煌科技 | 指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本次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1,2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 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3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
| 询价对象 |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
| 配售对象 | 在2009年9月10日(T-3日)12:00前完成中国证券业协 会登记备案工作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 |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 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
| 有效报价 | 初步询价中询价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对应的报价 |
| T日 | 指2009年9月15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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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55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2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35.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6.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 购数量之和为100,26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323.42倍。
4、网下申购缴款时间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缴款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T日)9:30-15:00。 5、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9年9月15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 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 T-6日 (2009年9月7日,周一)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 T-5日 (2009年9月8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
| T-4日 (2009年9月9日,周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
| T-3日 (2009年9月10日,周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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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日 (2009年9月11日,周五) |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 T-1日 (2009年9月14日,周一)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14:00-17:00) |
| T日 (2009年9月15日,周二) |
网下申购缴款日(截止时间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
| T+1日 (2009年9月16日,周三) |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 T+2日 (2009年9月17日,周四)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摇号抽签 |
| T+3日 (2009年9月18日,周五)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 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 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 行数量310万股,则本次发行中止。
2、如果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310万股,
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 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 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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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十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000001 或 0.00000001%。
3、零股处理
按获配数量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500股时,零股以每 5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5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500股零股 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如果零股总数 小于或等于5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 机排序)。
(二)网下申购
1、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信息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的股票配 售对象为349个,对应申购数量之和为100,26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 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2、缴纳申购款
(1)申购款的数量
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款。申购款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款=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款的缴纳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T日,周二),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 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 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96”。
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于2009年9月15日(T日,周二)当日15:00 之前划至 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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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开 户 行 | 开 户 名 称 | 银 行 账 号 |
|---|---|---|
|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810100838438024001 |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9009893059705 |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9170153700000013 |
|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 平安银行营业部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 查询。
3、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9年9月15日(T日,周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于15:00 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9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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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T+1日,周三)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 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
(2)2009年9月17日(T+2日,周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河南辉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获配对象名单、 获配数量等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 获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所有。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 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款的到账情 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 律意见书。
(7)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 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09年9月15日(T日)9:30~11:30,13:00~15:00 深圳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将1,240万股“辉煌科技”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卖方”,以25.00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辉煌 科技”,申购代码为“002296”。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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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登 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
-
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登记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
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 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
-
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0股。
-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
-
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 有效外,其余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
-
4、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其报价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网
-
上发行。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
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9月14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 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网上申购程序
-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申购时须持有登记公司的深圳证券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9月15日,T日,周 二)前(含当日)办妥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 2、存入足额申购款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9年9月15日,T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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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含当日)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 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申购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 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9年9月16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的结算 银行账户。
2009年9月16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登记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 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及会计 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验资报告。登记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 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 申购,将不予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09年9月17日(T+2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9年9月17日(T+2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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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深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结果 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9月18日(T+3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09年9月16日(T+1日)至2009年9月17日(T+2日)(共两个工作日),全 部申购资金由登记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登记公司的有 关规定。
2、2009年9月17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 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申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9年9月18日(T+3日),由登记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 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 同时登记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 (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 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登记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向保荐人(主 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阳街 74 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鹰
联系人:李新建、赵洁
电话:(0371)67980218 传真:(0371)6798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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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 20 办公 1T01-06,07,08 号房屋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李铁、陈佳、袁弢、宁鸿杰、高博
联系电话:(010)59026626 59026628 传真:(010)59026602
发行人: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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