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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 Urban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6
Jun 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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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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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605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80,14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43%)的股东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控股”),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2、持有公司股份 45,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7%)的董事、总经理王庆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1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 5%以上股东 | 180,144,103 | 22.43% |
| 2 | 王庆生 | 董事、总经理 | 45,514 | 0.005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减持数量(股)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股东资金需求 | 8,032,900 | 1% |
| 王庆生 | 个人资金安排 | 11,378 | 0.0014% |
|---|---|---|---|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做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3、减持期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9月28日;
4、减持价格:按减持当日市场价格确定,遵循相关交易规则。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持股 5%以上股东相关承诺
1、本次减持系工投控股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经营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重大不利判断;
2、工投控股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交易规则,遵守减持比例、时间窗口等限制性规定,承诺在下列期间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工投控股前期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安排的相关承诺
2020年1月,公司向工业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工投控股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
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于2020年3月20日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工投控股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3年9月,延长后的锁定期业已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王庆生先生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交易规则,遵守减持比例、时间窗口等限制性规定,承诺在下列期间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2、王庆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庆生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期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安排的相关承诺
王庆生先生为公司首发前股东,其在首发上市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承诺已履行完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股份转让限制承诺仍在正常履行中。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