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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 Urban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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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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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5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城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合肥城建拟以自有资金为参股公司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概况

(一)财务资助概述

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投资”)系公司与合肥兴泰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合肥中建国际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资”)和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恒 投资”)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公司持有华兴投资20.41%股权。

现因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需要,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侨城实业”)拟按照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股东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兴投资申请不超过30 亿元股东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借款年利率为4.75%。华兴投资在华侨城实业的股权比例为49%,本次股东借款 金额不超过14.7 亿元,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摊。其中,兴泰集团承担 不超过6 亿元借款额度;中建投资承担不超过4.2 亿元借款额度;公司承担不超 过3 亿元借款额度;海恒投资承担不超过1.5 亿元借款额度。鉴于中建投资拟退 出华兴投资,相关退出手续尚未完成,本次由中建投资按股权比例承担的不超过 4.2 亿元借款部分,暂由兴泰集团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借给华兴投资。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交易尚须获 得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 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 1、财务资助对象: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

  •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

  • 3、资金用途: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

  • 4、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 5、财务资助利率:4.75%

  •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

  •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

  • 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608 室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4、成立时间:2019 年3 月27 日

  • 5、注册资本:人民币490,000 万元

  • 6、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8、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472,349,883.04 元
净资产 1,029,550,127.63 元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993,012.51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688 号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 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199675462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合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6,079,654,602.01
净资产 26,672,697,794.09
营业收入 3,755,142,138.83
净利润 753,496,298.48

(二)合作方

1、合肥中建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租赁、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 对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道路、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环境、公用工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27957357B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715,483,381.93
净资产 183,319,886.44
营业收入 3,086,434.09
净利润 -4,698,755.06

2、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彭桂贞

注册资本:25,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企业股权、项目及其它领域进行投资;资 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非信托);项目投资管理;土地开发;建设项目代 建管理;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行政许 可项目凭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1490397045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5,216,426,693.39
净资产 21,207,595,088.08
营业收入 121,286,746.32
净利润 -15,033,846.31

五、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7 月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华兴投资的重大事项需经 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华兴投资进行 工程、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华兴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

开发,以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 顺利完工并销售,其它股东方均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因 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快开发进度,且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华兴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开 发,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华兴投资的的其它股东也 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 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 外财务资助事项。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 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89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17%。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占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9%。

十、备查文件

  • 1、合肥城建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合肥城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