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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 Urban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r 3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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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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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201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 字[2006]38号)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0 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和《重大决策程序规 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 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 股子公司、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部分商品房销售采用“按揭”方式,由公司为业主按揭购房向银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此项担保的金额为48,350.80万元。

二、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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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10年,公司无交易金额在300万元或占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 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2010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 司支付土地购置费540万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 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 税)。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 地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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