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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I CHIPMOR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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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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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崔也光,男,195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 计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会计学院院长、教育 基金会理事长、北京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迈迪顶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1 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

的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出席次数
出席
方式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
次数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数
出席
方式
崔也光 7 7 现场+通讯 0 0 1 现场

2023 年,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 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预先审阅资料,认真审议,并积极参加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 职责。公司董事会在2023 年度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对各 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亦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 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提名或聘任、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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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充分沟通,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就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 点、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审计前沟通;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就2023 年度审计情况、 审定后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审计后沟通,保证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 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课程,认真学习各类监 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加强了对公司产品服务、经营 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了解;同时,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 师保持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 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3 年度,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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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等多种途径及时沟通和反馈公司有关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公 司召开会议前,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做出独立判断的相关会议资 料,并向全体独立董事征求意见,听取意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 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 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做的承诺,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 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 年度,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 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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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为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 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聘任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提名与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 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场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秉承忠实与勤勉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开展 工作,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以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 行日常交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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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道和评价,跟踪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动态,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项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客观独立性,秉承勤勉谨慎的原则,在完善提升公司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与稳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 年度,本人将持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继 续发挥好沟通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 贡献。

独立董事:崔也光

日 期:2024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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