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EFEI CHIPMOR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31, 2025
58360_rns_2025-03-31_b769847f-c13b-4a2a-8049-19e8e82eaa0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为合肥 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 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针对颀中科技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颀中科技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 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 券提前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颀中科技,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 相关文件和资料。
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 年 3 月 24 日,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根据事先制订的 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相关负责人员沟通及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查阅公司主要业务合同、往来款明细账、部分原始凭证、募集资金台账及专户对 账单、三会文件、公告文件等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本次现场检 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1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颀中科技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主要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套会议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内审部门的文件资料及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等。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颀中科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资料,并与公司 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等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对披露文件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性进行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 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制度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上市公司资产 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台账,抽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出的原始凭证。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制 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
2
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有关合同文件,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和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颀中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 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2024 年度,颀中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第三 方担保的情况;2024 年度,颀中科技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颀中科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 合同等,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颀中科技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 所正常运转;颀中科技主营业务的行业与产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情况良 好。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颀中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颀中科技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为保荐人的 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支持。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认为:2024 年初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颀中 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