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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R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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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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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688500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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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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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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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受北京慧辰 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孟 为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孟为,其基本情况如下:
孟为,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 学院博士后。2021年8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2023 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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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且同意公司董 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 团队的长效激励机制;本激励计划定价依据充分,人员及绩效设置、比例分配等 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拟定、内容以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激励对象名单范围内的人员均符合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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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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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2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1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 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 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其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 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逐页签字并加盖 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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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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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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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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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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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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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16
联系电话:010-520271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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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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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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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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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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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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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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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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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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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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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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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 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 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孟为 2025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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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为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
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请根据授权 委托人的本人/本公司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 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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