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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R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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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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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3174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6YSBMCQ7T
国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目录 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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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RE
大华国际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3174号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慧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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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6】001100317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慧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慧辰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慧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慧辰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慧辰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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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2,763.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3,828,127.44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873,499.5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56,492,981.95元;其中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303,208,479.95元,期末累计理财收益53,284,502.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492,981.95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7月13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35,232,763.88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27,820,063.88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74,830,000.0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560,402,763.88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86,954,627.94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6,873,499.50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
| 应退回预付款 | 270,000.00 |
| 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 300,000,00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8,519,607.47 |
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423,450.98 |
| 理财收益金额 | 53,284,502.00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56,492,981.95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与武汉慧辰智数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 年 7 月 13 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08890110704 | 100,227.31 | 使用中 |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8110701011901931940 | 56,392,754.64 | 使用中 |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 20000020276000035180286 | - | 已注销 |
专项报告 第 2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 | 127914595210102 | - | 已注销 |
|---|---|---|---|---|
| 合 计 | 56,492,981.95 |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建设已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银行帐号:2000002027600003518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银行帐号:127914595210102),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7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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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 年 8 月 8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 年 7 月 13 日 |
专项报告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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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 420,00.00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2024 年 7 月 25 日 | 2025 年 7 月 24 日 | 2024 年 7 月 25 日 |
| 360,00.00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2025 年 8 月 8 日 | 2026 年 8 月 7 日 | 2025 年 8 月 8 日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 年 7 月 13 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慧辰股份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 7 天通知存款 | 7 天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4-7-26 | 2025-2-21 | 2025-2-21 | 1.50% | 42,500.00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7 天通知存款 | 7 天通知存款 | 50,000,000.00 | 2024-7-26 | 2025-7-22 | 2025-7-22 | 1.25% | 350,694.44 | |
| 慧辰股份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8-22 | 2025-2-21 | 2025-2-21 | 2.65% | 111,082.19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8694 期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4-11-18 | 2025-2-19 | 2025-2-19 | 2.30% | 765,205.48 | |
| 慧辰股份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 | 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5-2-24 | 2025-6-23 | 2025-6-23 | 2.17% | 171,164.38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1768 期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5-3-10 | 2025-6-11 | 2025-6-11 | 2.25% | 1,414,109.59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A07013 期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5-6-21 | 2025-7-23 | 2025-7-23 | 1.70% | 447,123.29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A11102 期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5-8-18 | 2025-11-19 | 2025-11-19 | 1.50% | 1,146,575.34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A11423 期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5-8-25 | 2025-10-14 | 2025-10-14 | 1.90% | 102,739.73 |
专项报告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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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A15067期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5-10-20 | 2025-11-19 | 2025-11-19 | 1.85% | 59,589.04 | |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A21128期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5-11-24 | 2026-2-26 | 2026-2-26 | 300,000,000.00 | 1.50% | 456,164.38 |
| 慧辰股份 | 中信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A21126期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5-11-24 | 2025-12-24 | 2025-12-24 | 1.45% | 59,589.04 |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在本年度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0,472.67万元,投资进度69.4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对“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5,85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 年 7 月 13 日 |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 5,851.96 | |||||||
| 节余募投项目名称 | 节余资金金额 | 节余资金用途 | 新项目名称 | 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 | |
|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 | 5,851.96 | 用于补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 年 8 月 8 日 | 不适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 第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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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3174号),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慧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审阅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6】0011003174号),并通过取得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的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专项报告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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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编制单位: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7月13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873,499.50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3,828,127.4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 | 无 | 150,797,000.00 | 150,797,000.00 | 150,797,000.00 | 3,793,458.21 | 104,726,656.24 | -46,070,343.76 | 69.45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行业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升级 | 是 | 381,785,700.00 | 160,738,000.00 | 160,738,000.00 | 13,080,041.29 | 71,111,977.83 | -89,626,022.17 | 44.24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用于收购股权支付对价 | 无 | 27,989,493.37 | 27,989,493.37 | 27,989,493.37 | - | 27,989,493.37 | - | 100.00 | 已完成 | 无 | 未达到 | 否 |
| 合计 | - | 560,572,193.37 | 339,524,493.37 | 339,524,493.37 | 16,873,499.50 | 203,828,127.44 | -135,696,365.93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专项报告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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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募投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在本年度实施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10,472.67 万元,投资进度 69.4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对“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5,851.96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集中在研发相关的非核心支出,涵盖场地费用、软硬件购置费用、公有云环境建设费用、网络带宽费用和市场推广费用。受外部市场环境动态变化的影响,场地费用、公有云环境建设费用、网络带宽费用价格下降明显,公司优化相关采购需求,从而使得相关费用的整体采购支出大幅减少。其次,公司践行精细化管控策略,在保障项目质量与研发进度的前提下,在软硬件购置方面合理使用替代方案,降低成本支出。另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用于收购股权支付对价”为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2% 股权时,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22% 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专项报告 第 9 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 年 7 月 13 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行业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升级 | AIDT 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 | 研发 | 慧辰股份 | 北京市 | 16,073.80 | 16,073.80 | 1,308.00 | 7,111.20 | 44.24 | 2026 年 12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 年 8 月 28 日 | 2025 年 9 月 15 日 |
| 合计 | 16,073.80 | 16,073.80 | 1,308.00 | 7,111.20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图。“(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025年9月
专项报告 第 10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0676050Q
营业执照
(副本)(7-1)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指导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名 称 大企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晨辉
经营范围
事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人申请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项目和组织行业合并无限多部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由市场监督管理公司审计服务报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企业权限。
用于服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出资额 136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年02月09日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登记机关

2026年01月08日
1986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
批准执业文号:京广告专用,复印无效。
批准执业日期:2011年11月3日
证书序号:0022858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以柴会计师工作单位交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确认
Agree to be bound by the standard form

以柴会计师工作单位交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Training Unit by a CPA
同意确认
Agree to be bound by the standard form







2016-03-21
CPA
2016-03-21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本证书经经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 姓名 | 无系统 |
|---|---|
| Full name | 明 |
| 性别 | 男 |
| Sex | 1992-03-07 |
| 出生日期 | |
| Date of birth | |
| 工作年份 | 1992-03-07 |
| Working unit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申请证号码 | 41282819920307451X |
| Identity card No. |
110101481574
业务报告:
No. of Certificate
业务报告合计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ENs
无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2025 年 03 月 20 日
中文 号 03 07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