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rbin Xinguang Optic-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21, 2019

58069_rns_2019-08-21_c67e98a9-580b-448a-a50c-367923f9616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 2019-001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8月21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 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8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操作。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172号)《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2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8704.1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0.8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验资报告》,

1 / 6

确认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 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 6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首期方案具体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
类型
投资金额
(万元)
期限 预期年化
收益率
收益类型
1 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行营
业部
结构性
存款
3000 2个月 2.60%或
3.70%
保本浮动
收益
2 结构性
存款
19000 3个月 2.60%或
3.90%
保本浮动
收益
3 协定性
存款
1000 可随时支取 1.75% 保本保息
4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
滨群力支
结构性
存款
13061.66 6个月 3.55% 保本浮动
收益
5 协定性
存款
500 可随时支取 1.265% 保本保息
6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哈尔滨松
北支行
乾元-周
周利开
放式保
本理财
产品
24500 91天 2.90% 保本浮动
收益
7 协定性
存款
500 可随时支取 1.30% 保本保息
8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
滨松北支
结构性
存款
2000 92天 1.35-4.00% 保本浮动
收益
9 步步生
金8688
理财计划
2900 90天 2.60% 保本浮动
收益
10 协定性
存款
686.86035
6
可随时支取 1.725% 保本保息
11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结构性
存款
10234.019
25
90天 3.90% 保本保收

3 / 6

12 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
滨分行营
业部
协定性
存款
1000 可随时支取 1.30% 保本保息

注:由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届时预期年化收益率可能发生变化。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 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 6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新光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

5 / 6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操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

1、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建投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400 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