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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Xinguang Optic-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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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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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5:00 在公司 801 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提名程序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
康为民、康立新、王玉伟、曲波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成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康为民、康立新、王玉伟、曲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成员,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提名程序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曹如鹏、高修柱、齐荣坤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文件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曹如鹏、高修柱、齐荣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成员,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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