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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Xinguang Optic-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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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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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哈 “ ” “ ” 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光光电 、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光光电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延伟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相关离 职手续,离职后李延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延伟先生于 2018 年 1 月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机械室副主任、机械室主任职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延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其中李延伟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 1 万股,根据公司披露的《哈尔滨新 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 第十三章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 …… 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 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 失效。”李延伟先生辞职后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 万股,将不作归属并作废失 效。李延伟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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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延伟先生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的情况。李延 伟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专利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 | 发明人 | 专利 状态 |
|---|---|---|---|---|---|---|
| 1 | 一种一体化大视场高帧 数红外扫描成像装置 |
实用 新型 |
201822175497.7 | 2018-12-24 | 李建伟、李延伟、马 洪生、叶明、高清京 |
授权 |
| 2 | 一种基于钢带传动的二 维耦合光学摆镜装置 |
发明 | 201910638967.5 | 2019-07-16 | 马洪生、李延伟 | 授权 |
| 3 | 一种用于大视场红外光 学系统的像方扫描装置 |
发明 | 201910309834.3 | 2019-04-17 | 李延伟、马洪生、刘 莹莹、梁陈 |
授权 |
| 4 | 一种催化燃烧供热装 置、加热式穿戴物、加 热设备以及非供电式高 温黑体 |
实用 新型 |
202020595112.7 | 2020-04-20 | 康为民、崔亮、李延 伟 |
授权 |
| 5 | 一种一体化大视场高帧 数红外扫描成像装置 |
发明 | 201811583175.4 | 2018-12-24 | 李建伟、李延伟、马 洪生、叶明、高清京 |
申请 |
| 6 | 一种基于复眼透镜组的 大视场光学成像装置及 其控制方法 |
发明 | 201910547539.1 | 2019-06-24 | 李延伟、杨克君、李 恒刚、刘莹莹、梁陈、 沙迪 |
申请 |
| 7 | 一种基于钢带运动的可 变光阑调光装置 |
发明 | 201910558857.8 | 2019-06-26 | 马洪生、李延伟 | 申请 |
| 8 | 一种红外点源引偏装置 及控制方法 |
发明 | 202010189143.7 | 2020-03-18 | 康为民、李延伟、高 清京、董玥然、史先 锋、李江涛 |
申请 |
| 9 | 一种催化燃烧供热装 置、加热式穿戴物、加 热设备以及非供电式高 温黑体 |
发明 | 202010309645.9 | 2020-04-20 | 康为民、崔亮、李延 伟 |
申请 |
| 10 | 一种杂散光抑制装置 | 发明 | 202010370891.5 | 2020-05-06 | 张丹丹、王仁浩、李 延伟 |
申请 |
| 11 | 一种滚摆式二维成像机 构 |
发明 | 202010836263.1 | 2020-08-19 | 李延伟、马洪生 | 申请 |
| 12 | 一种智能头盔护目显示 屏弹射装置及智能头盔 |
发明 | 202011059626.1 | 2020-09-30 | 郑鑫、崔亮、李延伟、 高清京 |
申请 |
| 13 | 一种用于共口径光学系 统的复合轴机构以及共 口径光学系统 |
发明 | 202011620153.8 | 2020-12-30 | 李延伟、马洪生、张 全、梁陈、戴乐 |
申请 |
| 14 | 一种用于共口径光学系 统的复合轴机构以及共 口径光学系统 |
实用 新型 |
202023299688.8 | 2020-12-30 | 李延伟、马洪生、张 全、梁陈、戴乐 |
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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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号 | 申请日 | 发明人 | 专利 状态 |
|---|---|---|---|---|---|---|
| 15 | 一种外压圈预紧机构及 预紧方法 |
发明 | 202110073443.3 | 2021-01-20 | 刘国鑫、李延伟、高 清京 |
申请 |
| 16 | 一种外压圈预紧机构 | 实用 新型 |
202120148107.6 | 2021-01-20 | 刘国鑫、李延伟、高 清京 |
申请 |
| 17 | 多光谱信息交互式AR 多功能测温智能头盔 |
外观 | 202130111052.7 | 2021-03-01 | 郑鑫、崔亮、李延伟、 高清京 |
申请 |
李延伟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李延伟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 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李延伟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与李延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李延伟先生任职期间和 离职以后均不得将公司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科技成果和资料以任何方式擅自公开或 出让给任何第三人;根据公司与李延伟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李延伟先 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以及自其从公司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内,接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的其 他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聘用,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 人、董事、监事、雇员、代理人、顾问等;不会自己直接从事同类业务;也不会自己投 资设立法律实体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李延伟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产品设计及开发能力,其 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包括子公司)研发人员 147 人,占公司总人数 346 的比例为 42.49%。研发团队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134 人,占研发人员的 91.16%; 硕士和博士以上人员 49 人,占研发人员的 33.33%,其中博士 9 人,硕士 40 人。
自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至今,除李延伟先生的离职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 发生离职变动情况,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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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李延伟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康为民、龙夫年、杨克君、赵云峰、徐兴 奎,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李延伟先生已 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康立新女士负责。康立新女士 简历如下:
康立新女士,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设计与制造 专业,本科学历。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哈尔滨电影机械厂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威海木机集团公司研究所工程师;1998 年 5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外聘人员;200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哈尔滨工业大 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从事研发工作;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哈 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哈尔滨新光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自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 员较为稳定,除李延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任职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核心 技术人员相关重大风险;
(二)李延伟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完整性;李延伟先生在公司工作 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信息化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由公司享有知识产权;李延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延伟先 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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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关 峰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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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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