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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Xinguang Optic-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6, 2020

58069_rns_2020-04-16_01f0f659-9ab5-4136-a9fa-4791ff9ea35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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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哈 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新光光电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新光光电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 时,关联董事康为民、康立新、曲波、张迎泽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 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不会对 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易内容
本次预
计金额
占同类业
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
联人累计已
发生的交易
金额
上年实
际发生
金额
占同类
业务比

%
本次预计金
额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原因
关联采
哈尔滨新
光飞天光
电科技有
限公司
水电费 40.00
90.00
10.05
35.58

88.66

-
合计 - 40.00
90.00
10.05
35.58

88.66

-

(三)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
上年(前次)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采购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
25.00
35.58
水电耗用超过预期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0年4月14日
住所 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一路1717号
法定代表人 康为民
注册资本 4,500.00万元
经营范围 农业技术开发;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4,563.17万元,净资产为-687.33万
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14.21万元,净利润为2,987.20万元。(以上数
据均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2

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飞天科技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 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飞天科技 2020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飞天科技代为缴纳水、电费, 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 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 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上述关联交易系由于公司所在办公地水电费以光电产业园为收取单位,公司 需通过光电产业园建设主体飞天科技支付相关水电费,飞天科技不收取任何代缴费用。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并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 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 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符合公司 制度一致性的要求,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公允、信息披露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 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上述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3

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方产生依赖。

  •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光光电本次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关 峰 包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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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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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