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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Dec 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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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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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哈药股份

股 票 代 码:6006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14层

通 讯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2号楼

.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 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58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5,588,050 股。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建银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哈药股份、上市公司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7-14层

法定代表人:仲建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零陆亿玖仟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86年06月21日

经营范围: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处置;企业管理;房地产租赁;咨询

组织机构代码证:71093286-5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093286500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1000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仲建安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视市场情况等 因素决定是否减持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08 年2 月19 日至2014 年12 月16 日之间,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哈药股份91,882,1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建银投资仍持有哈药股份 135,588,050 股,占哈药股份总股本的7.07%。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建银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建银投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3、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27662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